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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做銀行多麼沉悶!」我說:「我喜歡教書,在找到好的數席之前,必需要充買自己,念一個學土不過略略懂得一點皮毛,算不得什麼!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時間?」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說。

「那時我已經廿五歲了!」玫玲驚嘆。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歲是多麼老大的年紀……」她埋怨。

廿五?老大?這年頭女人還靠年齡來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氣質的一部份,老實說,玫玲現在就已經給我暮氣沉沉的感覺。

姬亞!我心中忽然閃過姬亞的影子。姬亞與我說話,從來不用費這麼大的勁,她那種半貴族半波希米亞的味道,自由自在,慡朗可愛,我與她交往如沐春風。

我跟玫玲,卻處處要哄著她。

「玫玲,」我說:「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你們男人當然不計較年齡,我們女人……」

我莞爾。你們我捫,大家其實都是人。而玫玲還分得這麼清楚,真是奇怪。

玫玲的母親慢吞吞的說:「阿俊,不是我說的,咱們玫玲已等了四年──不如先結婚,再一起到倫敦。」

我沉吟半晌。

爹說:「結了婚再讀書,恐怕不能一門心思。」爹顯然站在我這一邊。

女家馬上變色,都不再說話。

玫玲說:「我不要去倫敦,人生地疏,有什麼好?我才不高興到外國去,苦得要死,鐘點女工也請不到。」馬上呶起嘴巴,「度蜜月是可以的。」

攻玲母親陪笑說:「傻孩子,你又沒去過倫敦,怎麼曉得不好?人家羨慕還來不及呢。」

後來大家都笑得勉強,吃完飯可以說是不歡而散。

我自己的母親到家後說:「玫玲這孩子,本來是好好的,前些日子瞧著相當不錯,怎麼越來越小家子氣?」

爹說:「也難怪,我看她最近下了班,不是逛公司就是搓小麻將,別說是書,連報紙也不多看一眼,就準備做少奶奶。」

媽媽說:「那也難怪,她與阿俊也認識了這麼久。」

「俊國的前途要緊!」爹不以為然,「我就是吃虧在唸少了書,如今不得出人頭地。大丈夫何息無妻,如今俊國匆匆忙忙結了婚,只好一輩子做個小職員。」

「你想他做什麼?當大總統?」媽媽問。

「讓他如了心願,唸完博士再說。」爹爹說。

念不念博士與先結婚並無關係,主要問題是玫玲生活上的興趣與我的相距太大。她喜歡到半島酒店喝下午茶,買半打蛋糕回家。看哪家名牌大減價,買條絲巾把招牌露出來打。把我帶出去亮相招搖。整夜對住電視。不住吃零食……

以往暑假回來,看到她,來不及的歡喜,來不及的傾訴,根本不在意這種細節,也沒料到這種細節就是維繫兩口子生活和諧的主要條件。

我不是說玫玲不好,她與我不合,這是我所知道的。漸漸我沉默下來,漸漸玫玲的不滿洋溢十分。

我所以早回倫敦,回到凱盛頓公園,鬱綠的糙地,清涼的天氣。

我不喜歡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不喜歡這塊地方。

我說:「空氣這麼壞,交通這麼擠,人們的心靈如此空虛。」

玫玲說:「我覺得香港十分好,事事方便得很。」

我嘆口氣,我們的對白忽然止於此。

這是我開始變心的時刻,真是奇怪,男人變心的時候,完全可以冷靜地算出時分秒,女人則不能,女人、永遠是胡塗的。愛的時候胡塗,恨的時候也胡塗。

像政玲,她是否真的愛我,也還是問題。姬亞是愛惡分明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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