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我介紹,我又不好不理他們。
只得勉強的打招呼,說「你好嗎?」握手。
心中氣得要死。
她那表哥又挑不出有半點錯,我回了家沒處洩憤,便對著母親嚷:「萬惡的金錢!萬惡的金錢!」
「瘋子!」母親笑罵。
「你如果真愛她,便去追求她。」老嫣子說:「在家跳踏,算是哪一門子的好漢。」
「我不追千金小姐。」我說:「我不是趨炎附勢的人。」
「你這個人倒是怪怪的,一點不肯吃虧。」媽媽說。
「她肯住我們這裡嗎?她肯穿我們穿的衣服嗎?她肯嗎?她老子有的是錢,可以供應她舒適的生活,我豈不是變成招郎入舍?」
母親冷笑,「聽你的話,你肯入舍,人家未必招你,你這麼快就害怕幹什麼?臭美。」
我狂叫一聲,「我不要聽,我不要聽!」
我失眠了。
但是我仍然不肯向權勢低頭。
結果,黛茜表哥回蘇黎世去了。
過了三天,我忍不住問黛茜——「就那樣?」
黛茜說:「我都不知道這幾天發生了什麼事!你那青春期呢,已經過了,更年期呢,又沒到,行動為什麼這麼古怪?」
「就那樣?」我問:「什麼也沒有發生?我尋遍了報紙,都不見你們訂婚的訊息。」
「誰說要訂婚?!」黛茜愕然。
「他們不是說你們看上去正是一對嗎?」我怪聲怪氣的說。
黛茜把書重重的在我桌上一摔,「我那麼多同學,如果人人像你這麼滑稽,我可受不了。」她捧起書轉頭就走。
之後她看見我實行冷淡起來。
甚至有一次,她聽見遠足隊中有我,馬上拒絕參加,因為「那個人陰陽怪氣的」。那個人自然指我。
我幾乎被氣得昏過去。
我彷彿與她疏遠了,事實上也沒有怎麼與她接近過。
學校裡的規矩是分系不分派,我與黛茜如此「勢不兩立」,引起很大的話柄。
這些日子以來,我生活一直不愉快,腦子裡似少了一根筋似的。
媽媽說:「你何苦跟自己作對,你明明是喜歡她的。」
跟自己作對。
我問我心:到底怎麼想法?
我承認我喜歡她,可是我不敢追求她,怕碰釘子,為了怕受傷害,我徹底地保護自己。
我不願把她的影子種入心房。愛人是很痛苦的,萬一她不愛我,我就慘遇落十八層地獄。我們相愛的機會甚微,她是千金小姐,我是窮小子。
我希望我從來未曾認識過她。
兩個不相配的人在一起,能夠有什麼好結局?
只是為了她有錢。
同學有為我們講和的,我嘴強,「我無所謂。」我說。
她說:「我也無所謂,男人那麼小器,真是奇怪。」她又加了幾句,「人家說學生時期應最愉快,可是學校裡也有黑羊,我為什麼要跟這種人生氣別瞄頭?我根本就不稀罕,我才不跟這個圈子的人爭!」
我覺得她這幾句話說得太勢利。
黛茜明顯的指出,她讀書是為讀書,不如我們,是為了得到一張文憑以及將來更好的工作。
我們之間的隙痕更深。無從解釋,黛茜若是一貫刻薄成性的人,我反而不生氣,但是她一直客客氣氣,和藹可親,忽然對我這樣,更覺得她對我有成見。
這種種不和並沒有影響我的功課,只不過比從前沉默得多,先一陣子說得太多,現在凡事看淡了,只管努力做份內的事,像機械人一般,喜怒不形於色,小心翼翼。
聖誕節的時候開舞會,我並沒有報名,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