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的大秦要亡了! 第220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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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總是喜歡快意恩仇的故事,竟然多是為王一猛拍手稱快的。又有說當初主審官定是收了鄰居賄賂,又有說鄰居有親戚在咸陽做大官的……總之,王一猛殺得好,殺得痛快!

而這樁大案發生在帝國心臟咸陽城的近郊,叫朝廷無法不注意。

一時間,凡是故事傳到之處,人們都在等著王一猛的判決結果。

按照律令,王一猛必死無疑。

然而難就難在,他是為父報仇。

而此時雖然還未“獨尊儒術,罷黜百家”,但是儒家“父子君臣”的觀念,自產生之時就開始影響天下了。就連秦始皇立的石碑,都有采用儒家之說,勸導婦孺男子向善的文字。

王一猛為父報仇,佔了一個“孝”字。

民意裹挾之下,此案所在縣長官不敢擅斷,層層上報,直至來到了皇帝的案几上。

此案的處置,看似只是一個案子,卻直接影響帝國的價值觀導向。

胡亥已經與群臣討論了半日,看他們彼此誰都說服不了誰。

他聽得腦仁疼,索性踱步來到了御書房,要試一試“下一代的智慧”。

嬴嫣時年八歲,與底下幾個弟弟,都能聽懂這個案子了。

“所以,照你們看來,這王一猛的案子該怎麼判呢?”胡亥換了種更直接的語言,又道:“是殺了還是放了?是捉了關幾年還是關到老?亦或者要表彰他呢?”

嬴嫣

“書讀得不錯。”胡亥勉勵了拓曼一句, 未置臧否, 又看向後面的三位皇孫。

嬴祺和嬴禎被點到名字,不得不起來回答, 磕磕絆絆,好不容易自圓其說。

胡亥耐心聽著, 格外讚了這倆膽小謹慎的孩子幾句,最終看向了嬴禮。

嬴禮起身, 道:“《公羊傳》有云‘父不受誅, 子復仇可也。父受誅, 子復仇,此推刃之道, 復仇不除害。’”

父親不是被國法殺的, 兒子可以報仇。父親是被國法殺的,兒子如果報仇,那麼旁人的兒子也可以報仇, 復仇便會無窮無盡, 不能解決問題,所以不能報仇。

嬴禮說出了他的觀點, “若要判定王一猛的罪責,就要看他的父親是不是死於國法。”

“王父死於民間械鬥。”胡亥道:“但是王一猛認為對王父一案的判決不公。”

“那就要看王父一案的判決,是按照國法, 還是有所徇私。”

“是按照國法,然而律令有不足之處。”

“那麼王一猛依律當斬。再使廷尉完善律令。”

“王一猛必須死?”

“若要撼動律令,便需以命相搏。”

“死後不表彰?”

嬴禮看了嬴祚一眼, 堅定道:“不能表彰。”卻沒有展開說。

這一段快問快答,兔起鶻落,每一個回答都代表著一次價值觀的選擇。

胡亥點點頭,沒有評價,道:“接著上課——朕走了。”

孩子們還沒回過神來。

嬴禮跌坐在地,渾身的力氣都散了。

數日後,嬴禮按照與皇帝的約定,取了這一旬的練字冊,去請陛下檢閱。

胡亥翻著他的功課本子,問道:“為什麼不能表彰王一猛?”

因沒有旁人,嬴禮也就不需避諱,條理分明道:“誅殺王一猛,是遵循刑罰。表彰王一猛,卻是按照禮法。禮法與刑罰,根本都是為了防亂。若誅殺王一猛後又表彰他,禮法與刑罰相沖突,黔首便無所適從,將為禍亂之先例。”

胡亥熟視這個長孫良久。

禮與刑,根本乃是為了防亂。

這是張良教給他們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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