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銘的心猛地一顫,倉促抽手,想擺脫卿歡的控制。但這個看上去像個小娃娃的少年卻繼承了他那個並非親姐姐的力量,他的指力、腕力、以及臂力都強勁無匹,縱使顧銘用全力掙扎,卻也擺不開卿歡那一隻看上去粉嫩白皙的小手。
顧銘知道,此刻想從卿歡的眼皮子底下跳跑已經不太可能,乾脆不掙扎了,選擇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神色平靜地說:“我既然隨你一起來了,就不會獨自離開。不過,在這之前,我想確定一件事。”
卿歡見顧銘已無逃跑的跡象,便鬆開他,接著吐出一大口氣來,眉開眼笑:“你剛才話都不說,忽然就要走,真嚇了我一跳。你有什麼疑問,直接問吧,我都告訴你。”
“你打電話時,我看到了你的手機通訊錄。你是和一個備註‘餓狼’的人通的話,而他在電話裡稱呼你為‘孤狼’。我想知道,你們為什麼都這樣稱呼對方。”
顧銘掂量語氣,並不直接問“你是不是黑道頭目”,而是步步為營,從最不起眼的稱呼問起。
“呃,你說這個啊。這都是人稱綽號,懂嗎。莫非你以為‘餓狼’就是一隻餓著肚子想吃人的狼;‘孤狼’就是脫離狼群無家可歸的狼?”
卿歡笑著,兩眼像亮晶晶的月亮,一口白牙也宛如透徹冰晶。這樣人畜無害的可愛笑臉,像陽光,卻似又藏著一抹陰森。
顧銘身子一顫,露出一個還算能看的笑容,繼續問:“你們為什麼起這麼瘮人的綽號啊?”
卿歡不以為意地回答道:“出來混,總得有個響亮霸氣的綽號才行,不然別人怎麼記得住我啊?對了,待會你也起個綽號,免得人家看不起咱們。我想想,你叫顧銘,就叫……就叫‘冥王’吧。”
——冥王?我還雅典娜、哈迪斯呢!
顧銘聽著眼皮子暴跳,心裡非常不滿,但沒確定卿歡的真實身份,也不敢隨便呵斥他,便保持臉上的僵硬笑容,婉言拒絕道:“綽號就算了,我還是習慣別人直呼我的真名。既然這些聽上去挺嚇人的稱呼都是人稱綽號,那你們說的‘老據點’也並非賊、賊…賊窩,而是一個簡單的代詞,指代你們經常去玩的地方吧。”
說到“賊”字時,顧銘察覺自己說漏嘴了,但這個字已經說出來,再想改口也挺難的,乾脆結巴幾下,直言說出來。
卿歡卻並未在意“賊窩”這個詞,笑嘻嘻回答道:“對啊,城外那堆爛房子,就是我們的老據點,並不是賊窩。”
顧銘並不因他的解釋而放鬆警惕,反而感覺越加陰森。卿歡的話裡,一會是“出來混”,一會又是“爛房子”,怎麼聽都像一群無惡不作的黑道混混,故意選了一個杳無人煙的地方作為窩點,要麼販毒,要麼割腎,要麼宰人,要麼誘拐良家少年……總之,這些事,每一條都是要坐牢的,還是謹慎些好。
顧銘索性直言問道:“你剛才說要去買刀,是什麼意思啊?”
卿歡回以神秘兮兮的一笑,卻不解釋,再一次抓住顧銘的手腕,兩人一拉一聳地往前走著。
順熱鬧街道直行一段,兩人走入一家門可羅雀的雜貨店。
店員是個二十出頭的小帥哥。因店裡長時間沒顧客,他便坐櫃檯前打盹,當他眼角餘光掃到熟悉的身影時,忽然抬頭,眼睛裡有了明亮的光,溫和笑道:“小兄弟,你又來買刀了嗎。”
卿歡回以無邪的笑容,點頭道:“再給我來一把小刀子,要利一點的,割手不疼那種。上次你賣我的那一把太鈍了,割手老半天都割不破皮,都快疼死我了。”說話時,抬起右手,手腕裡側有幾道細長的疤。有的疤很舊,只有一條淡淡的劃痕,有的疤卻是新的,剛結痂那種。
——割手?他買刀的主要目的是割自己的手嗎?
顧銘聽他們的對手,又看到卿歡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