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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亂世小妖妃 作者:宅宅愛做飯

結果地上的咕咕聲讓他們回了神。雲念初先是眯起了眼睛,然後睜大了眼睛,像是以為自己看錯了的樣子,接著他就抑制不住驚喜的表情,抱住她高興地指著地上,道:「妻主,兔子哎!」

她完全沒有理解為什麼他會這麼興奮,也笑眯眯地說:「對呀,這捕獸夾總算捉到只兔子了,今晚可以吃兔肉了。」

雲念初戳手手,嘟囔道:「喔,好吧」。

聽到對方悶悶不樂的語調,她撓了撓頭,不解其意。

只見他小心翼翼地把兔子拿出來,看著它被夾斷的腿,聽著它咕咕聲的哀嚎,然後嘆息了聲:「這兔子本在山林中生活的好好的,想跑就跑,自由自在。可惜此刻卻要成為盤中餐了。」

這讓他不由得和自己當小倌時的生活聯絡了起來。那時他年紀小,當初老鴇沒有表露出真實的模樣來,他就也還算是乖巧,並且還能夠給老鴇賺錢,老鴇就高了興,問他想要什麼。

他沒有像其它小倌一樣要了金銀首飾,而是要了書和一隻兔子,整天就喜歡閒時讀書並且擼兔子的毛玩。

而這可就招來了其它小倌的嫉妒,甚至背後說他是個自視甚高的賤貨罷了。後來年齡大了,看穿了老鴇的真實想法,就愈發地不順從,也就越被人排擠。

後來,有一天,那些小倌突然對他好了起來,還給他燉了肉湯喝,他天真的以為他們是轉了性,結果後來發現他的兔子丟了。

那隻兔子陪了他十年,使他度過了那些難熬的時光,心底裡有了一些安慰。可他怎麼找都找不到,所有人都說不知道此事。

後來他洗衣服的時候,意外聽新來的小倌跟別人提起此事,原來,是老鴇指使他們把他的兔子燉了的。

那群小倌明明和他一樣可憐,受了老鴇的欺辱和哄騙,賺夠了銀子也沒有得到賣身契回家,他實在不明白,為什麼他們要為了討好老鴇來欺壓他。

如果人都站起來反抗,那就是另一種結局了。可惜,人性如此……他想到這,又嘆了口氣。

她總算品出了點兒他的意思,於是笑道:「念初想養的話就養好了。」

「算了吧。我出於對兔子的憐憫心而放過了他,而魚何罪之有?既然都是盤中餐,那又何必來以此證明自己的慈悲?」他怕藍沐秋心裡不樂意,還是拒絕了。

她聽到這話,笑意更甚了,反駁道:「雖然萬物都有靈,但也是有等級有差別的愛。殺死一隻狗狗和殺死一隻蚊子自然是不同的。前者為哺乳動物,後者則是冷血動物,人的基因,或者說骨子裡已經決定了看待前者會更親近些。這也適用於魚和兔子的道理。」

他抿了抿唇,笑著轉過頭問道:「那妻主,之後再抓到兔子又當如何?兔子和兔子,它們的等級可是一樣的。」

她笑了,下意識地引用從現代書裡讀來的話,道:「那也是不同的。就猶如我種了一朵玫瑰,每日為它澆水施肥,除草防蟲,可其實它和溫室裡種出來的其它幾千多玫瑰沒什麼兩樣。【1】

可它是我種的,我曾為它花費過心血,在我心裡自然是兩樣的。就像是世上小倌那麼多,可我只在乎你一個,是一樣的道理。因為,念初就是我心中最獨特的玫瑰。」

當她說完,她才意識到自己說的有些曖昧,於是連忙糾正道:「咳咳。我的意思是,如果念初喜歡這隻兔子,不用有負罪感,留著就好。」

雲念初用手捋著兔子毛,臉紅的一塌糊塗,只點了點頭。他心裡的不快早就消失的一乾二淨,甚至被她說的話而弄的心神蕩漾了。

他覺得自己的心和身子實在不守男德,每每對方說點什麼,他都能想入非非。

可一想到他倆之間相隔的鴻溝,他微不可聞地嘆了口氣,心道:妻主,可莫要再勾引我了,若您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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