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節(4 / 4)

就回部隊舉行婚禮。

這可是一件讓人高興的事情,三兒子結婚在部隊,結婚的錢是早準備好的,呂靜又抓緊時間和人換一些票證,腳踏車票和收音機票這是必須準備的,前頭幾個孩子都有,三兒子自然也得有。

還有買腳踏車和收音機的錢,這也是得先包紅包裡的。

最重要的就是三兒子這麼多年寄回來的工資了,老大老二老三結婚早,幾乎都是參加工作沒多久就結婚了。

他們剛參加工作的時候,掙的不多,年輕人,剛開始掙錢,心裡興奮,想買這個想買那個,呂靜喬章也由著他們,沒怎麼管,更不要求他們掙了錢得交家裡。

等他們工作一年兩年穩定下來了,又都結婚了。

和現在大多數幫兒女管錢的父母不同,喬章呂靜從來沒有管過兒子女兒們的錢,他們參加工作後的工資喬章呂靜沒有要過一分,就是他們提了,喬章呂靜也都拒絕,讓他們自己的錢自己做主。

只有老四也就是三兒子喬安不一樣,這孩子當兵的時候年齡不大,當兵去第一個月只給自己留了五塊錢,其他全寄回來了。

喬章呂靜寫信過去說別給家裡寄錢,家裡不缺錢,這孩子也不聽,每個月固定留五塊,剩下有多少就給家裡往回寄多少,從開始十多塊到現在的五十多。

更讓喬章呂靜心疼的是,這孩子每個月只留下五塊錢,這錢都不是花自己身上,而是經常會從老鄉那裡淘換一些東西寄回來。

好幾回呂靜都想再把錢給兒子寄回去。

還是喬安寫信說他在部隊什麼也不缺,平時發的工資寄回來,但發的票他都留著,這些票比錢好用,用錢的話萬一被發現比較難解釋,票的話只是拿用不著的東西互相換換,管得不會那麼嚴格。

當然喬安寄回來的這些錢喬章和呂靜不會要,除了他過年時候寄回來,寫了信說多少是給妹妹的壓歲錢,多少是給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的壓歲錢以外,其他呂靜都一筆一筆的記著,專門存了摺子,為的就是等三兒子結婚的時候再給他。

這十來年的時間,三兒子的工資攢了真不少,加上當初孩子奶奶去世的時候留給三兒子的錢。

孩子奶奶最疼的就是三兒子和小閨女了,她把家裡的房留給小閨女,手裡大部分的積蓄留給三兒子,餘下的才是別的孫子孫女分。

還有呂靜喬章給的兩百塊結婚的錢,加上另外買腳踏車收音機的錢,零零碎碎的有五千多。

到了六八年十二月,還沒有等喬安回來,就有別的事情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知識青年到農村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也就是上山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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