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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夕夕去世了嗎 作者:晨昏線

-全文完-

/尾聲/

「會長。我做了一個夢。」

「嗯?」

「我夢見有一天,我不得不離開你。」

「那也太糟了。好了,別說這些,睡醒了就繼續背單詞吧,距離高考只剩一百天了。」

「暮暮。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離開你」

「我會停在原地,一直等你回來。」

潮汐落去,潮汐漲起。

朝汐,不論離岸多遠,你回頭,總有人在遲暮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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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後記!!

第90章 後記

一本書只有一次後記,所以我一定要多寫點。

歷時半年還要多,小潮汐完結了!!

此時此刻我已經正在對著螢幕一邊嗷嗷大哭一邊打字呢。

明明這次嘗試的是我並不擅長的偏現實題材,明明寫得有些吃力,可當道別時,怎麼還會不捨地掉淚。因為啊 剛開文時家中突發變故,一覺醒來整個世界翻天覆地,是小潮和暮暮陪我度過了人生迄今為止最艱難的一段時間。我真的很喜歡暮暮和小潮。

(直接嚎哭:不要帶走汐寶,不要帶走汐寶!!不推薦汐寶,推薦晨昏線(什麼))

其實原綱在目前呈現的基礎上還要虐個幾倍。

原綱,小潮患上的是不治之症(真正的漸凍症),暮暮本該在徹底誤會小潮之後,直接一怒之下出國拍戲,而小潮將病情惡化,在國內病危,而彼時遲暮裡在南美得知訊息與所有真相,投入了烏斯懷亞港冰涼的鹹水

遲暮裡會被周汀救起,然而飛速趕回國內,得知小潮已經無力迴天半年後電影上映,小潮請求暮暮帶他最後一次私奔逃離醫院兩人在電影院看完《燒》,小潮終於在暮暮懷裡停止呼吸

是的,這是原綱。

因為開文前調研了市場喜好,好像賤渣狗血潑天更受歡迎然而寫著寫著,他們已經不再是兩個我用來迎合市場的工具,而是我遠方的朋友,我認識的某人,如果走向這個結局,或許作品會更深刻(?會嗎)但對我來說,其實無異於割肉。

——如果我寫了半年,小兩口沒法he,我會覺得天都塌了。老天娘,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想想都要哭了。

於是好吧,最後,我還是希望能給他們一個美好的結局,這樣他們才是晨昏線的oc。滿滿的愛意和盼望,他們幸福,比什麼都重要

但是我也發現了,我這樣的心態,可能無法成為優秀的小說作者。真正優秀的作者,會把自己剖離作品,即「大家可以罵角色,但不能罵我」,然而我不行。大家可以罵我,但希望大家不要罵角色

這樣的心態或許能吸引少數興趣相投的讀者,卻沒法讓作品變得更成功有話題性,譬如我的小說評論區,基本見不到罵角色的評論,我很開心。但相反,劇情就顯得平平無奇且無趣。一言蔽之就是自嗨!

因而相比起同收藏的作品而言,小潮醬的追更很少。能在這樣平平無奇且無趣的劇情裡一路追更、並且愛上了我筆下的角色的你,真的真的,非常非常感謝!(鞠躬)

今後我也會繼續審視自己寫作的意義,希望有朝一日我喜歡的,也有很多很多讀者喜歡。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我會努力的。

最後,再次感謝大家,尤其是追更的讀者,你、你、你還有你!經常在評論區出現的幾位,尤其大感激!!!!

下一本我想寫點酸甜的和跳脫的:《虛與委蛇》,如果還能在評論區再見到你,晨昏線會非常驚喜!

與小潮汐相似的類題材是《你看雲時很近》,預收越多,開文越早!因為同是abo世界觀,可能有客串哦(噫你就是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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