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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農家小福女上朝 作者:鬱雨竹

師爺早等在那裡了,唐縣令一來,他立即起身行禮。

唐縣令揮了揮手,示意他不用多禮,坐到書桌後問道:「怎麼樣,各家都滿意了嗎?」

師爺苦笑道:「滿意是不可能的,不過已經安撫住了,大人,您覺得是誰在大肆宣揚官道被劫的事?」

唐縣令已經查出來了,不過對方做的沒有一點把柄,且光明正大,一點兒也不怕他查,他能怎麼辦呢?

唐縣令道:「別管這事了,安撫住各家就好,待把那些搶劫的人抓到就好了。」

師爺一愣,問道:「不查問散播謠言的人了嗎?」

唐縣令問:「這是謠言嗎?」

師爺:……看來大人知道是誰了。

第723章 鬥法

唐縣令在調查案子的時候就與縣尉和衙役們說過,嚴禁把這事的原由往外傳。

反正他們手上有畫像,調查起來要容易得多,隨便找個藉口,比如某某地偷盜之類的,甭管是丟了錢,還是丟了牛,反正就是畫像上的兩人幹的,先把他們拿住,再找剩餘的人就容易了。

反正就不能是官道搶劫。

官道搶劫,那便是劫匪了。

益州剛安定下來,結果現在益州城外的官道上有一夥盜匪在搶劫過路客商,不僅會造成恐慌,他這個縣令還當不當了?

他才從應家等人手裡搶了一批地來,多的是人想把他踩下去或趕出益州城呢。

可他沒想到下轄的村子這麼愚昧,他派出去的人竟然沒查出那兩人來。

唐縣令仔細問過週四郎,確定這就是很熟悉官道的人所為。

一:經常走這條官道的旅商;

二:經常在這條官道上遊走的流民;

三:那附近的村民。

旅商就算窮,也不會看得起週四郎那一車的麥種,何況,窮的旅商一般都是二三人結伴,能夠湊出十幾個人的旅商,更不會把週四郎那點小生意放在眼裡了。

而若是流民所為,他們不會只搶麥種,而是會把馬和車一起搶走。

順著官道往下走,直接走入小路,或者心狠一點的,把週四郎打死了往林子一扔,運氣不好,兩三天屍體被發現了,他們也早不知道跑到哪兒去了。

換個地方把車上的糧食和車馬一賣,分了錢便混入流民中,天南海北隨他們去。

就算唐縣令最後能查到車馬的去處,甚至可以畫出大多數人的畫像上交刑部,然後再下通緝書,但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尤其是那麼多丟了籍書的流民中找出十幾個人來不異於大海撈針。

只有有家有室的人才會顧忌那麼多,不敢搶那過於顯眼的車和馬。

所以唐縣令可以確定,作案的就是那附近的村民。

可拿了畫像的衙役下村,竟然什麼都沒查到。

那兩人總不可能是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唐縣令知道,他遇到了自己辦案以來最難,也最煩的那一種情況。

他爹以前就是刑部出來的,他說過,他最討厭辦的案子就是當地人,一個家,一個家族,一個村子,甚至是一個鄉對外鄉人犯的案。

明明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他們自己私底下也會不避諱的議論,但當官員下去調查時,上至裡長,下至幾歲小兒,都會三緘其口,一問三不知。

就是怕得罪人。

他來前,父親便叮囑過,一,面對權貴要不卑不亢,要想著治下的百姓,若是辦案,則要不論受害人是誰,都要做到給他們應得的交代;

二,對那些隱瞞案情的村民、村長和裡長等,則要做到軟硬適中,他若能和和氣氣的理解對方最好。

不能,也不得判刑過重。

當時唐縣令不以為然,不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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