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的細節裡摳出戀慕的痕跡,這簡直跟自己嗑自己的cp一樣。怪不得人家說“當你懷疑一個人是不是喜歡你的時候,你就離喜歡上那個人不遠了”。這老話有點兒道理,但放在辛桃馥身上是不合適的。
他雖然年輕,但卻又滄桑,沒那點兒少年情懷,實在不至於因著這星星之火而燎原。
說實話,他和黎度雲相識這麼久了,真要燎原,早燒起來了,哪裡等現在?
辛桃馥正吃著麵條,這時候餐廳經理款款走來,朝他笑道:“辛先生,好久沒見啦。這碗麵味道還合適嗎?”
辛桃馥看到經理,微微一愣,沒想到三年了,這經理還在這兒當經理,也沒跳槽,也沒升職。配合著這碗味道如昔的麵條、這佈置已久的餐廳,一切恍如昨日。
辛桃馥恍惚半晌,才揚起笑容說:“挺好,挺好,你們雅悅軒的水準一如既往!”
“這麼久沒見到您了……”經理笑道。
“我出國了。”辛桃馥簡單地回答,“最近剛回來,一下飛機就來你們家了,就愛你們這個味道。”
經理點頭,說:“是啊,從前您倒是和黎先生常來呢。現在都是黎先生一個人來。”
“他也常來嗎?”辛桃馥問。
“說‘常’也不‘常’,”經理回答,“到底他工作也忙,所以有需要的時候,我們會特別給他送外賣。”
辛桃馥笑道:“那他的面子可太大了,你們不是不做外賣嗎?”
經理也笑呵呵:“老熟客嘛,當然是不同的。”
在辛桃馥離開和平州後,黎度雲也跟江丹朱辭職,離開了和平州,返回了故鄉長安州——這或許從側面證明了,黎度雲是一個安土重遷之人,心裡還是更喜歡待在長安州。那為什麼當時一畢業就跑和平州去呢?
現在看來,恐怕是為了辛桃馥。
辛桃馥既然走了,黎度雲再沒有留在和平州這個“他鄉”的理由,便回到了他的“故鄉”,幹起了他專業對口的工作。
他原本是讀法的。按理說,他這樣的法學高材生一般會找個大所從實習生做起,如果順利的話,大約能在三十出頭的時候當上合夥人,也算是一個不錯的出路。然而,黎度雲這人的性格就不是這一路的。
他和辛桃馥之前合夥做生意的時候就積累了屬於他的第一桶金以及人脈,要是他老老實實從實習律師做起,反而是浪費光陰。
因此,他正式持證後就砸錢收購了一家律師事務所,自己當老闆。別人都是趁年輕奮鬥爭取當合夥人,他則是趁年輕自己挑選自己的合夥人——當然,這只是聽起來爽,箇中辛酸也是難以言說。作為一個初出茅廬的青年人要辦這件事、找到好的合夥人組建團隊還是困難重重的。
更別提,辛桃馥遺留下來的公司,他也一直在經營著,並沒有讓它倒閉掉。
他這樣挑著兩頭擔,開始的時候十分艱辛,但到了後來卻越來越順、越來越穩,兩家公司的業務齊頭並進、蒸蒸日上,黎度雲現在也是一個人物了。
其中,有他自己的努力,也有殷叔夜和君家的幫助。可他對此並不會很感激。他想著,殷家和君家投資自己,是因為他黎度雲值得。
他可也為殷家和君家掙到不少錢呢。
從前,他也是雅悅軒的熟客,也沒見雅悅軒願意為他外送食物。
而現在呢?
黎度雲一個電話,雅悅軒的人親自把廚房備好的半成品的材料帶到黎度雲的公司或家裡,在那兒開個小灶給黎度雲現場把麵條給煮了。現煮現做,免得讓黎度雲吃到冷掉的、坨掉的、口味不佳的陽春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