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發律師函!
在趙總監看來,王桓的那篇微博,已經涉及到了強烈的誹謗,並且嚴重干涉到了華鑫傳媒的利益。
並且《武林外傳》的名字,嚴重抄襲《武林密傳》,這完全是公然侵權。
叔叔可忍,嬸嬸也不能忍。
發律師函!
趙總監面色陰沉。
華鑫傳媒的公關團隊,在王桓釋出微博的時候,就已經著手一系列的工作。
所以當趙總監吩咐下去後。
華鑫傳媒立即在全網公佈了一篇措辭嚴厲的律師函:
“華鑫傳媒就今日某明星釋出的微博訊息,發表如下律師宣告:
一:請對方立即刪除相關微博內容,停止對本公司旗下電視劇《武林密傳》的誹謗、汙衊等一系列的違法行為。
二:請對方刪除微博後,立即在各大媒體上公開道歉。以澄清事實、消除對華鑫傳媒的負面影響,並慎重函告其他網友和媒體立即停止轉發、宣傳、以及轉載這篇微博。
三:鑑於某公司某部電視劇的名字,涉嫌嚴重抄襲《武林密傳》,請對方以及對方公司立即更改電視劇的名字,並且公開道歉。
本律師函在釋出24小時後將會啟動證據保全程式。如屆時相關當事方未按照本宣告要求刪除侵權內容,或繼續釋出、轉載上述謠言的,華鑫傳媒律師事務所將採取民事、刑事訴訟等法律措施,依法追求其法律責任。
特此宣告!”
又是律師函?
當網友們見到華鑫傳媒的公告時。
一個個馬上衝到了對方的微博下面,狂發評論。
“哈哈哈,桓哥又收到律師函了。”
“嘖嘖,華鑫傳媒沒底氣啊……律師函連名字都不敢寫?某明星是誰?”
“大膽點,將高澤雨的名字寫出來!”
“這個律師函是我看到過的最色厲內荏的律師函。”
“真有勇氣,桓哥那篇微博,通篇沒有半句話跟華鑫傳媒掛鉤,你們自己居然湊了上去,是怕這個醜沒人知道嗎?”
“好可怕哦,律師函耶~~~溜了溜了。”
尤其是一些網友,在見到華鑫傳媒說《武林外傳》的名字涉嫌抄襲《武林密傳》時,更是樂不可支。
成千上萬人開始在評論區嘲諷。
“這就涉嫌抄襲了?《武林後傳》還沒告你們《武林密傳》抄襲呢?”
“《武林先傳》表示所有人都是抄襲它的。”
“以後大家不能稱自己為武林中人了,畢竟武林兩個字被華鑫傳媒佔有了。”
“《武林傳記》、《武林大刀傳》、《武林秘史》、《武林密聞》……這些電視劇全都在瑟瑟發抖。”
一般來說,在古裝武俠劇中,武林兩個字出現的頻率特別高。
基本上十部武俠小說,就有三四部出現武林這兩個字。
如果華鑫傳媒拍攝的是一部仙俠劇,譬如《桃花生死戀》。而王桓推出了另外一部名叫《桃花傾情戀》的仙俠劇,那麼他們告王桓的電視劇名字涉嫌抄襲或許真的能夠成功,但是在武俠劇中,“武林xx傳”這種常見詞語,根本就無法定義為抄襲。
在以前,就有過類似的情況,但是法官最後一句話就宣告了原告失敗:“武林兩個字,在武俠小說中極為常見,並非特定標題,人人可用。”
這也是王桓敢放心大膽將《武林外傳》拿出來的原因。
至於華鑫傳媒說的其他的誹謗。
呵呵!他在整篇微博中什麼都沒說,都是網友和媒體的臆想罷了,關他什麼事?
律師函?
想告他?
告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