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車後,楊俊被一胖一瘦的兩名警察帶進了一間刑訊室。
“老實點!”
一名警察對楊俊呵斥一聲,將他推到屋子正中央,示意他坐到一根審訊用的木椅上。
楊俊坐下後,掃視了一下四周——
這間審訊室比較小,燈光比較暗,裡面除了自己坐這張木椅外,還有一張審訊桌,桌上放有一臺電腦,一臺印表機,一盞檯燈和兩張椅子。
兩名警察分別坐到椅子上,瘦警察啟動電腦,開始做審訊記錄。
胖警察問:“姓名?”
“我靠,那個女人被帶到什麼地方去了?要是一口咬定我強暴她怎麼辦?”
楊俊腦子裡在回味著剛才在銀座夜總會ktv包房裡,與那個香豔的女人激情時的情景,並沒聽見警察的問訊聲。
“問你話呢,”胖警察大聲吼道:“發什麼愣?姓名!”
“楊俊。”楊俊回過神來,心裡有點緊張,聲音也很老實。
“年齡。”
“25歲。”
“民族。”
“漢。”
“家住哪裡?”
“我沒有家。”
楊俊在旌陽市與女朋友同居了這些年,現在女朋友跟人跑了,心中有點無奈,因此,回答得很含糊。
“沒家,那你住在哪裡?”警察以為他是一個流竄作案的慣犯,以為捕獲到了一條大魚,臉上略有些興奮,但還是用一雙睥睨的目光看他,“旅館,大街,還是公園?”
“我是在旌陽市租住的房子。”楊俊如實回答說。
“什麼地方?”
“旌陽小區3幢樓5樓1號。”
“什麼工作?”
“無業。”
楊俊苦笑了一下,大學畢業一年多了,還沒有找到工作,女朋友因為他整天無所事事,才提出與他分手的,心裡微覺尷尬。
“結婚沒有?”
“沒有,”楊俊緊接著補了一句:“剛和女朋友分手了”
“知道為什麼請你進來嗎?”警察明知故問。
“不知道。”
想起自己今天晚上在迪廳與那名女人跳舞認識之後,女人請他到ktv包房裡喝酒,他藉著酒勁,一時衝動強暴她時,女人由被動到主動的情景,以及他們當場被警察抓住,帶到這裡來的經過,心裡有些尷尬。
“真不知道?”警察用審視的眼光看她。
“真不知道!”楊俊故意裝憨。
“老實點,”警察用手拍了拍桌子,看著他,目光非常犀利,冷漠地說:“你好好想想,我們是在什麼地方把你抓獲的?你當時在做什麼?”
“我我和一名女子在包房裡辦那事”楊俊頓了一下,吞吞吐吐地說:“不過,是她把我從迪廳裡帶到ktv包房,她是自願的”
“自願?”警察覺得有點好奇,疑惑地望著他,“我們在抓你的時候,她為什麼要扇你一個耳光,罵你是流氓?”
“我我不知道,”楊俊猶豫了一下,說:“大概是不好意思吧”
“你認識她嗎?”
“不,哦,認識”楊俊搖搖頭,又點點頭,回答得模稜兩可,更勾起了警察的好奇心。
“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我們是在迪廳裡認識的。”
“什麼時候?”
“今天晚上。”
“今天晚上?”警察覺得這件事有點滑稽,皺了一下眉頭,繼續問:“你知道她叫什麼名字嗎?”
“不,不知道”楊俊茫然搖搖頭。
在常人眼裡,一對素不相識的男女在一起發生關係時,不是嫖娼,就是強暴,除非那個女人犯賤,心裡空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