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有什麼喜歡的自己拿。”方清漪坐在餐桌上,拿起碗筷開始吃飯。
向葵後知後覺意識到,她讓自己拿的,是容屹送來的東西。
向葵:“你不要嗎?”
方清漪:“要啊。”
向葵:“要你還給我?”
方清漪不甚在意地笑笑:“我的東西我有支配權,我以前不也經常送你禮物嗎?”
向葵掙扎:“可那是容總送你的東西,你是經常送我禮物,但你從沒把別人送你的禮物送給我過。”
餐廳裡的燈光散發出昏黃柔和的燈光,方清漪穿著藕色的家居服,頭髮扎出低馬尾束在後頸。向葵撐著下巴,瞥見她露出來的白皙脖頸裡,浮著翩躚曖昧的紅暈。
向葵忍不住:“你們好激烈哦。”
方清漪不明所以:“什麼?”
向葵指指她的脖子,一臉無言以對的羞愧,捂住了臉,聲音從指縫裡溜出來:“草莓印哦~”帶著曖昧的促狹。
方清漪要笑不笑地說:“有沒有一種可能,是別的男人留下的草莓印呢?”
向葵傻眼了。
方清漪沒什麼胃口,吃了小半碗飯就鑽進廚房洗碗去了。
洗完碗,回到客廳,見向葵還是一副傻愣著的表情。
方清漪嘆了口氣,“再不吃飯,飯就涼了。”
向葵眨眨眼:“你有別的男人了?”
方清漪懶洋洋:“我一直都沒有男人。”
向葵:“容總不是你的男人嗎?”
方清漪:“不是。”容屹是條瘋狗。
向葵開始好奇了:“度假村裡,你和容總肯定發生了什麼,對吧?”
靜默稍許。
方清漪手拿著遙控器,尋找想看的電視節目。
房間裡響起遙控器的按鍵聲,“咚咚咚”,沉悶,枯燥。
久到向葵以為等不到她的回答,打算放棄時。
驀地。
方清漪清冷的嗓,徐徐道:“你想結婚嗎?”
前言不搭後語的問話,向葵摸不著頭腦,但還是回答:“想啊。”
“那你會和一個,明知是不婚主義的男人,談戀愛嗎?”
“不會。”向葵斷然,“不是一條道的人,不要互相折磨。”
折磨。
這詞令方清漪笑了下。
“你是不婚主義嗎?”向葵疑惑,“以前怎麼沒聽你提起過?”
“不是,我對婚姻不排斥。你也知道的,我差點兒就結婚了。”
提及此事,向葵的臉色有些不太好看,艱難維持著笑:“這事兒就別提了吧,很晦氣。”
“聯姻是很常見的,如果我父親需要,我可以聯姻。”方清漪看得很透徹也看得很淡,“我對婚姻的想法很簡單,和沒有感情的人結婚,需要對方的時候結伴出席,其他時間裡各過各的。”這也是所有聯姻的現狀。
“如果是因為……愛對方結婚的,”方清漪眼裡有向葵辨不清的東西在,“我不是不婚主義,我是不戀愛主義,我不認為世界上有堅定不移的愛。”
愛是當下永恆的另一種解讀便是——
愛隨時會變。
懷胎十月的母親,都能在生下她的第一時間拋棄她。
得知有她存在之後,親生父親隔天就能消失不見。
養父確實把她當做掌上明珠,但在她和她的母親之間,他還是選擇聽陳芝荷的話。
世界上最無私最堅定的當屬父母的愛,可方清漪覺得父愛母愛是世界上最自私的。自私到,讓她都不再相信愛,也不願意相信,真的會有人堅定地選擇她。
至死不渝的愛是流傳於千古的美好傳說,現實是俯拾皆是的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