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聞:“上車吧。”
車後排,二人分座兩邊。
上車後,只方清漪報住址時說了一句話,之後,車廂內便陷入安靜之中。窗外雨聲淅瀝,連呼吸聲都被掩蓋。方清漪腦海裡閃過向葵先前吐槽容屹時說的話。
“我們老闆一天到晚說的話都不超過十句,全天低氣壓,你懂我每天的工作生活有多如履薄冰嗎?你不懂!”
“不止是老闆,周特助也是。這大概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你說我跟在他身邊久了,是不是也會變成安靜的美女子了?”
“……哎不太行,我管不住我的嘴,讓我一天不說話比讓我吃屎還難受。”
“但我沒有要吃屎的意思哈。”
是真的很安靜。
但他一貫寡言,以前也是,一天說不了幾句話。
嘴很硬,撬不開幾句話;
嘴也很軟,接吻的時候總讓她意亂情迷。
思及此,方清漪低不可聞地嘆了口氣。
她目光輕抬,與他幽深的瞳仁在空中交匯。而後,注意到他的視線,落在她耳邊,方清漪意會到,怡怡然問他:“好看嗎?”
容屹的嗓音如同雨珠砸地般,沉悶,暗啞:“好看。”
方清漪說:“你買的。”
“嗯,”容屹知道,而後又說,“是你眼光好。”
方清漪笑起來的時候目光總是綿柔的,彷彿世間溫情都溶於其中。她當然是溫柔的,認真喜歡一個人的模樣,容屹也曾見過,也曾……親身經歷過。
一句話幾乎要壓抑不住,破膛而出。
車廂裡突然亮起的一道璀璨光芒,奪取了他的視線,他的理智,他的大腦。
右手中指戴著的一枚鑽石戒指。
察覺到容屹的視線,隨自己的右手起伏,方清漪伸手,手背朝向他那邊,湊近他:“好看嗎?”
容屹控制著自己暴虐心理,竭力說服自己,明明都調查過了,她身邊沒有男人。
別生氣,別嫉妒,別發瘋。
她不喜歡那樣的你——
勸說無數遍,不如這一句話管用。
“……好看。”他語速很慢。
“我爸爸送的。”方清漪說。
容屹繃著的心絃,震盪聲響徹胸腔。
他問:“為什麼要戴中指?”
害他誤會。
“想戴哪根手指就戴哪一根唄,哪有那麼多講究。”方清漪當然不會和他說真實原因。
招財。
太傻缺了。
“我還以為,你有男朋友了。”容屹藏在晦暗中的漆黑雙眸,宛若暗夜裡星星點點燃燒著的幽茫鬼火,火勢蔓延,惹人心悸,“你以前說,等到要結婚的年紀,再談戀愛。”
……
得天獨厚的嬌寵,唾手可得的愛意,造就了她骨子裡的肆意與隨性。
她對待未來都輕慢,隨口說的一句:“人和人之間,越是自由的關係,越長久。戀愛裡有太多束縛了,等我到了該結婚的年齡,再談戀愛吧。”
“該結婚的年齡是多大?”
“二十八歲吧?那……”她清冷的眉眼彎著,如同泊著萬頃溫柔的海,海浪翻湧,捲動著他心裡無限曖昧風月。
海浪聲空耳纏綿,縈繞在他耳畔五年。
使得容屹記憶無比清晰,清楚地記得方清漪說,
“——二十七歲再談戀愛吧。”
這就是他選擇現在與她重逢的理由。
◎逼事兒賊多◎
——“等到要結婚的年紀,再談戀愛。”
方清漪的記憶,昏蒙又模糊不清。
年少時說過太多看似毫無條理的話了,她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