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來是外地遊客,到你們這裡遊山玩水,二來是本起案件的受害者,對方什麼身份我們哪裡清楚?為什麼會針對我們,我們更是一頭霧水。”張星宇沉著臉回應。
辦案人員指了指我繼續道:“根據街上的監控錄影,他和另外一名同夥曾持刀傷人。”
我“蹭”的一下站起來,注視著他的眼睛,連珠炮似的發問:“同志,我希望你慎重用詞,什麼叫同夥?你知道同夥意味著什麼嗎,我和我朋友們在租住的房子聊天吹牛,禍從天降,換做是您應該怎麼辦?您說有監控錄影那肯定可以清晰看到對方一個個是不是夾槍帶棒,鬼知道他們到底是圖財還是害命,我們還手有什麼不妥,或者說依照您的思維,我們是不是就應該抱頭挨砍,我記得法律裡還有有一條是叫正當防衛吧?”
對方明顯被我態度強硬的一連串問題給整的有點懵圈,沉默幾秒鐘後點點腦袋道:“好,既然你們懂法,那咱們就按照規章制度進行,洪蓮呢,不要告訴我,你們不認識洪蓮,不知道她是個網上在逃犯。”
我面無表情的應聲:“關鍵我確實不認識啊,不信你可以調查我的社會關係,另外同志,我想您可能跑偏了,你要找什麼洪蓮白蓮是你的事情,我現在就想知道,我們無緣無故被一夥暴徒襲擊,應該怎麼處理,對方什麼時候能夠被緝拿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