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逃”這個字多少有些不合適,鬱庭芳翻了個身想。畢竟故土難離,齊家村是她從小長到大的地方。況且齊九也沒有拘禁著她,只是將她從黃胖手上買來。鬱庭芳很討厭“買”這個字,好像她不是人,只是一個物件一樣。好在齊九一直對她很好,也絲毫沒有提過“買”這個字。如此說來,雖然有些不妥,其實鬱庭芳倒是要好生謝謝齊九,是她救自己於水深火熱之中。自己以前過的是怎樣的生活,現在過的又是怎樣的生活,鬱庭芳心知肚明。
只是無論自己在這裡過的有多順心,齊九待自己有多好,這終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和齊九本是完全不會有交集的兩個人,無論是從年齡、性格、家世等方面來說,哪個都大相庭徑。兩人能夠牽扯上是因為一紙簡單的、無形的契約。
這份契約似乎有千斤重,一直壓在鬱庭芳心頭,似乎時時刻刻都在提醒著她,你和這個家、這個人格格不入,你只是被典來的。只要鬱庭芳生活在這個家一天,這種感覺就永遠都不會消失。不是因為自卑,是因為她極強的自尊。她不喜歡寄人籬下的感覺,她不喜歡一昧接受。
以前黃胖雖然性子忽然變得惡劣,可一日夫妻也有百日恩,她起碼也感念夫妻恩情,以為他會重新站起來好好做人,也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罷了。
她想的很清楚,她想憑著自己的一雙手、自己微薄的能力,吃糠咽菜也罷,起碼自己不像菟絲子一樣依附於其他人。
說走就走倒也容易,只是在走之前要好好準備一下,衣服銀兩之類的東西都要花時間置辦置辦。鬱庭芳在心裡盤算著,不由得精神一振,她想著以後該如何如何。可心裡突然又咯噔一下,犯了難。
她走後,齊九會怎樣?
作者深夜碎碎念:謝謝姐妹萌的珍珠和支援,訊息回覆不過來,雙羹送上!真的有小可愛認真探討劇情耶(感動落淚
 有什麼小建議想法歡迎大家在評論裡提噢~寧的評論珍珠就是我的動力
我今天算了一下,起碼得在第12章左右開上車。我就是覺得有劇情的肉才香是怎麼回事噫嗚嗚噫...
就這樣吧,滿120個珍珠搞個小番外開開車。因為想寫劇情的同時,我太想開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