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飛與孫與慕更熟。有時丁香有事去不了陶家,飛飛就自己飛去玩。
它主要是去吃牛肉。什麼雞肉、羊肉、兔肉、蛇肉……統統沒有牛肉香。
丁香想讓飛飛勾住孫與慕的魂,結果孫與慕的牛肉勾走了它的魂。
相處將近一個月,丁香對孫與慕有了進一步瞭解。
小少年有不少臭毛病,傲慢,清高,脾氣不太好,除了陶翁夫婦,只願意跟丁香和丁壯說話,對別人都不愛搭理,丁立仁稍微好一點。
對丁香態度好是因為陶家夫婦和飛飛。對丁壯態度好,是因為他聽說丁壯為了保護孫女自斷三根手指,覺得他做為祖父有擔當,是真正的漢子。
或許因為家庭的變故,除了對老夫婦和飛飛有個笑臉,對別人幾乎沒笑過。
還有就是愛乾淨得人神共憤,身上一塵不染,喝水吃飯只用自己的杯子和碗。看到比較髒的孩子或是路段,眉毛皺得能夾死蚊子,恨不得趕緊消失……
知道他的這個臭毛病,丁香從來不請他在自家吃飯,偶爾他來家裡找飛飛,也不用自家茶盅招待他。
其他方面還不錯。沒看到他欺壓鄉民,或惹事生非。
想讓他跟大哥成為好朋友幾乎不可能。
這讓丁香很挫敗。
從小形成的階級等級觀念,她也改變不了。
這孩子進軍營肯定不習慣,不知能不能堅持下來。這個都堅持不了,只有回家繼續受他二叔的氣,或是躲在孫參將府蹉跎歲月。
他要成為有擔當的男子漢,成為真正的軍人,就必須經得起社會毒打,能跟士卒同甘共苦。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這話太對了。
臘月初七下晌,天空陰沉,飄著小雪。山上、房頂、大地鋪著白雪,一片銀妝素裹。
孫與慕在院子裡逗著飛飛和黑娃,一人一鷹一狗玩得開心。
書房廳屋裡,陶翁坐在書案前寫字。丁香盤腿坐在一把大官椅上,腿上放著一個小炭爐,雙手抱著一本荀千岱寫的《農書草稿》看。
屋裡燒了兩盆炭,還是覺得有些冷。
不多時,孫與慕進來喝水。
丁香舉了舉書問道,“孫大哥,這個字念什麼?”
孫與慕說了,又道,“沒看出來,荀二叔的這種書小姑娘也愛看。”
丁香似是無意地說道,“聽陶翁說,荀駙馬不僅學問極好,長得也極好。”
孫與慕點頭,“嗯,荀二叔哪怕人到中年,依然被奉為大黎第一美男。”
丁香託口而出,“爾與荀公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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