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可能。”
陰柔男嗤笑道:“那隻小老鼠,寄生一隻真正的老鼠,都只能在三百多米內的距離進行控制,在我殺掉老鼠的時候,他甚至還暴露了自身的存在。”
“由此可見,他的能力弱得厲害,怎麼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迅速成長到能夠寄生一個人,且被寄生目標一點異常都沒有的程度?”
“你覺得可能嗎?”
魁梧男搖頭道:“確實不可能。”
陰柔男:“你我皆知,不可能。尤其是當我們走到今天這一步,才更知道這樣的事情有多難發生。”
“可惜,我原本以為那隻經驗不足的小老鼠,今晚會再來的,看來只好再等一晚了。”
……
“晦氣。”鄧春一邊往住處走去,一邊心中暗罵:“幸虧老子腦子轉得快,不然今天躺地上的五個人裡就要有一個我了。”
雖然他不怕死,卻也不想就那麼不明不白地死了。
鄧春在活下來的七個人之中。
原因之一,是因為在十二個人裡,他對組織的“忠誠”,所有人有目共睹。即使在這群瘋子中,他的瘋狂程度,也排的上號。
一個不怕疼,不怕死的人,如果沒有被強行控制,他本身背叛的可能性極小。
唯一比較麻煩的是,鄧春發現他不知道什麼時候竟然把血大人交給他的尋找目標的血瓶給弄丟了。
剛發現這件事的時候,鄧春只覺晴天霹靂,差點跟著被掐脖子的人一起翻白眼。
本來兩位大人就已經在尋找說謊的叛徒,他還把血丟了,死定了。
可莫名的,他腦海中閃過一個不知道從何而來的想法,這雖然是一個危機,但也是一個機會。
因此他按著腦海中的想法,死咬在今天早上的時候,也就是在血大人發現血與目標有過接觸之前,就已經將血弄丟了。這樣帶著血與目標發生接觸的人就不可能是他。
而且如果他真的與目標勾結意圖背叛,就更應該維持原樣不弄丟血瓶了,這才能不引起任何注意。
將血丟了這樣的禍事,發生在叛徒身上,反而不合邏輯。
也正因為這個原因的部分緣故,他沒有成為地上躺著的五個人之一。
而且還託這次變故的福,逃過一劫。畢竟如果是平時他弄丟了血瓶,就算不死也要脫層皮的。
令鄧春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到底什麼時候把血瓶弄丟的?
眼看住處近在眼前,鄧春加快了回家的腳步,這時他的眼神卻突然閃了閃,有一瞬間的變化。
從原本的殘忍狡猾,變得冷靜謹慎。
但那變化極快很快消失,鄧春的肢體並未表現出任何異常,就連腳步的節奏也沒有發生變化,因此沒有引起身後不遠處黑影的懷疑。
而距離這裡將近三千米處,李韭成功獲取了自己想要的資訊,迅速從黑暗中不引人注目地往旅館返回。
陰柔男果然發現了血和他近距離接觸過的事情,之前在小巷毀掉血水時,他意識到這個可能後就給鄧春下了暗示,讓他咬定血瓶在早上就已經丟棄。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