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很久的,先租下來慢慢裝唄,不能做生意又不是不能裝修。
幾經輾轉終於打聽到了房主的資訊,又打聽半天才打聽到房主的住址。
兩人找到人剛一開口說要租房住馬上擺手談都不想談。
最後才知道這房主是想把房子賣了。
但作為鋪子沒有前後院現在買房的人基本都是以住為主沒帶院子的房子是很難賣出去的。
再就是作為鋪子也比普通住宅賣的貴,而且鋪子還是一個整體要買的話就得全買下來,現在經濟開放也都是小道訊息誰也說不準房子就很難出手了。
“那賣的話是個什麼價位。”見人家不想談租的事情孟小麥就問起了賣價。
房主打量了兩人一眼本來是不想說的,因為兩人的穿著打扮實在不怎麼樣,尤其是孟小麥身上那洗的發白都快要磨破皮的包,一看就是問個熱鬧根本就買不起。
但不經意間看到同樣衣服雖然沒有補丁但看得出穿了很多年的孟大伯手腕上那塊在陽光下不靈不靈閃著亮光的手錶。
孟大伯當然也注意到了房主的眼神,穿著短袖正好也不用擼袖子,抬手看了下時間。
“呀,這都快到飯點了啊!要不我們去飯店坐下來慢慢談。”
手抬起來房主也看的更仔細了。
有這麼大鋪子以前也算是有過見識的,別的不說,但房主還是一眼就看出了孟大伯錶盤一圈鑲的都是真鑽雖然是碎鑽那也經不住鑽多啊,肯定是價值不菲的。
“也行。”房主故作猶豫了下還是答應了。
三人並排走著,孟大伯雙手背後走在中間得意摸著自己的手錶。
暗想,小麥的眼光真好,這表上的小玻璃珠子也不知道是咋磨的,在太陽底下居然怎麼閃亮亮,等他哪天穿有口袋的上衣要把那個閃亮亮的鋼筆也插在胸口兜裡。
孟小麥為了給孟大伯選符合氣質的鋼筆,沒去什麼賣文具的地方直接去了珠寶店,那根鋼筆當時就是和一群戒指項鍊擺在一起的。
因為筆蓋的筆夾上鑲了一排的碎鑽,要是插在口袋剛好能把那排碎鑽完美地展示出來,簡直就是為孟大伯量身定製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