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機立斷決定拔腿走人,江亦辰也沒再攔我。
出門時我對上林楠意味深長的眼神,來不及探究那是什麼意思,我面前就多了一份簽好字的離婚協議書和一張支票。
我看著江亦辰的字跡,胸口像是堵住了一團棉花。
林楠面色不善開口:“你別看江亦辰身家上億,那些資產不是他想動就能動的,就憑你們對他做的那些事,他現在能給你五百萬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我目光落在那張支票上……
七百萬。
雖然不夠,但也不少了。
理智告訴我應該拿錢走人,心底卻有個聲音瘋狂叫囂著不能收……
我扯了扯嘴角,揚著下巴瞥了她一眼,“看不起誰呢!”
林楠的表情僵住了,似是認定了我要獅子大開口般,嫌惡道:“你別不識好歹,到時候鬧到法庭上,我能保證你一分錢都拿不到!”
鬧到法庭上?
我不由垂瞼苦笑,當年結婚鬧到人盡皆知,如今離婚也要鬧到沸沸揚揚?
我實在沒力氣,也沒底氣和江亦辰鬧,睡他是我要睡的,離婚也是我要離的,落得如今下場,是我自作自受!
死要面子活受罪,說的大概就是我了。
我拒絕了江亦辰的施捨,垂頭喪氣回到出租屋,實在沒臉面對我爸媽那期待的眼神。
我弟也回來了,什麼都沒說,拿出一份盒飯丟在我面前,像是在餵狗。
餓了一天還淋了雨,我整個人都快暈了。
我沒骨氣地扒拉著飯,眼淚和鼻涕一起往下流,我爸媽見狀也開始跟著哭,我弟被我們吵的不耐煩,拿出手機開始一個個聯絡以前認識的那些人。
好話說盡,白眼遭絕,最後零零散散也就湊了些生活費……
眼看著我爹媽年過半百,最後雙雙下了工地,我也沒臉在家躺著。
思來想去,來錢最快的除了下海,就是出道了。
雖說我年紀是稍微大了點,但勝在臉蛋還行,不說當明星,當個網紅主播綽綽有餘。
我精心製作了幾份簡歷投遞了出去,對方回覆的也都很快,但無一例外,工作內容都需要擦邊賣肉,如果拒絕就不行。
“行了!你就老實在家裡當個廢物餓不死你,少出去給我們丟人現眼了。”
我弟看著我的螢幕,又開始在我身後陰陽怪氣。
我爸媽也跟著唉聲嘆氣,“我們當初嬌生慣養你,就是不想你受男人的氣,都怪我們做父母的沒本事,連累你們兩個也跟著受罪。”
“別說了。”
若是以前聽見這話,我早就跳起來了。
如今我也被磨出來了,揉了揉起繭的耳朵,回頭看向那三個人,“你們不就是想讓我去求江亦辰嗎!我去還不行嗎!”
三個人愣住了,面面相覷,欲言又止……
我不由皺了皺眉。
我弟拿出手機,滿臉複雜看向我,“白痴,你都不看新聞麼?他已經訂婚了。”
訂婚?憑什麼?他怎麼敢的!
我第一反應是不信,畢竟我和他還沒去換證,法律上來說還算是夫妻。
我弟像是看穿了我的想法,嗤笑一聲,“你該不會覺著像他那樣的人,會等你走什麼離婚冷靜期吧?”
難道不應該麼?
我不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和他拖了這麼些年麼?
我父母像是看白痴一樣看著我,許久的沉默無聲之後,長長地嘆了口氣。
收到法院傳票的那天,我才知道林楠拿著那份離婚協議,以及我們結婚七年沒同房的證據,找她認識的法官直接判了我們婚姻無效。
原來還能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