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萬恭存改契 胡縣令借風(1 / 2)

李小四一家沒有找到地契,氣急敗壞。

“唉,我覺得這也是天意,賣地帶荒,咱這也是獨立的荒場,是地間的荒,我看就算了吧。”

李大傻其實不傻,比起幾個弟弟來,還算是實在人。

“大哥,你是真傻啊,事情鬧到這份上了,不蒸饅頭爭口氣!”

李二壞對老大很不滿意。

“地契沒了,怎麼辦?”

“咱這地契丟了,他萬家不是還有嗎?就讓胡縣令看萬家那份,一樣和萬家爭個輸贏。”

“二哥說的對,就這樣了!找陳師爺寫好狀子,按原計劃行動。”

李小四最後拍板。

這陳師爺,是上任縣令的師爺,上任縣令調任後,他賦閒在家,專幫人寫狀子營生,而且這陳師爺很有經濟頭腦,包打贏官司,一百兩至一千兩不等,看官司大小和個人家庭狀況而定,不包輸贏,十兩銀子。據說要是想打贏,一千兩以上,他可以打通縣令關係,贏的可能更大。

李家兄弟幾個就再商量出多少銀子了。

“就是打贏了,萬家劃給咱們一塊荒地,壩裡的水不讓咱用,一年能賺幾個錢?”

李大傻說。

“先別說賺幾個錢,先保證能贏,咱也不要地,就要一次性賠償,要了地也是受萬家的氣。”

“咱這官司也不大,利益也不大,就是爭口氣,就寫一百兩銀子的狀子,怎麼樣?”

李小四說。

“我看這樣行,老四,明天你就去找三猴子,帶你去找陳師爺寫狀子,也和縣衙裡的人熟絡一下。”

李二壞最後定調。

萬恭存沒有答應李家的要求,態度也是很強硬,理由也很充分,按習慣做法,賣地哪有不帶荒的,這又不是荒場荒山荒嶺,就是地塊之間荒。但是這事也是模稜兩可的,心裡沒有底,一旦打起官司來,如果衙門有偏向,那也是有理也吃虧。這邊狀子好辦,爺爺就是舉人出身,也放過縣令,每任縣令到任之後,都來拜訪,但是這萬溫然心性淡泊,從不摻和官府裡的事情。

恭同與淑貞小靈商量多時,為了保證能贏,有兩個辦法,以爺爺的名義應訴,狀子也以萬溫然名義行文, 再就是既然李家地契已經丟失,就把自家這份地契改一下,在四至後面,加上“附帶其間及周邊荒地”,這樣李家就一分理由也沒有了,找證人也不行,空口無憑,白紙黑字為證。

淑貞小靈覺得這樣可以。

“不管結果怎麼樣,咱還有一個後手,定讓李家有苦難言!”

淑貞胸有成竹的說。

恭存淑貞想起來了,當時萬李兩家把這事定了以後,老二萬恭玉在書房讀書備考,兩家人直接去書房讓恭玉執筆寫的,先打了一個草,修改定稿後,恭玉又寫的一式兩份,都是官府套印好的格式,這事就好辦了。於是恭存找到恭玉,把這句話新增上,字跡出自一人之手,看不出什麼蛛絲馬跡。

“哥,不要緊吧?官府要是訊問我怎麼辦?”

“怕什麼?你就一口咬定原文就這樣,李家那一份被你小靈姐燒了。”

恭玉才把心放下來。

恭存拿了改好的地契,回到房裡,把地契放在涼茶水裡,浸泡了一會,然後小心翼翼的拿出來,去堂屋裡,放正火爐邊上,不到一個時辰,地契就烤乾了,顏色灰黃,墨跡老舊,而且看不出新舊墨跡,可謂做的天衣無縫。

果然三天以後,縣衙來人傳喚,第四天縣令上堂審理李萬兩家土地糾紛案。這邊萬老爺子狀子已經寫好,他是萬家東院家主,以他的名義理所當然。

第四天一早,恭存大順帶領幾個家人,來到縣衙等上堂審判。隨著吱呀吱呀的開門聲,大門直通大堂,大堂之上,胡縣令端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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