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了,剛買來的零件,最新的零件,換句話說,我們給它換上去的新零件總會莫名其妙地消失,一開始,我們以為是什麼小偷,這也是易於理解的,這些竊賊總是會盯上那些最值錢的東西,而越新鮮的物件往往越貴重,或許就是它們把我們的零件偷走”我感到有什麼東西在我的腿上爬,我急忙低頭去看,似乎是條很大的東西,它的翅膀和觸鬚伸展著,發出某種刺耳的聲音,我嚇得跌坐在地上,隨手拿起這本書拍過去,這東西似乎被拍死了,我顫巍巍地舉起這本書一看,書頁上滿是各種顏色的汁液,看起來有些反胃,而且,我的褲子也得換一條,我想著,要不就到這兒吧,可它不讓我走,我只好把這一段給它唸完,我瞧了瞧上面,能看清的內容本就不多,現在又被這種汁液蓋住了,因此更是難以開口,讀到這兒,它險些吐了出來,示意我別說了,我只好把這本書合上,它說:“我不喜歡這些東西,我不喜歡那些汁液,你別唸了。”“那好吧。”我說著,“這就是我為你準備的生日禮物,你覺得怎樣?”“我覺得不好。”它搖了搖頭,“我不喜歡汁液。”“可你小時候吃過它們。”“別說了!”它猝然離去,我只好待在原地,待會兒得去上班,我還得再回憶回憶這本書的內容,下次最好能講得清晰點,為了不浪費時間,我一面走一面思考,這本書裡有兩個傢伙待在一起,其中一個給另一個講書本上的內容,就像我和它一樣,而且,那倒黴的傢伙似乎遇上了某種有汁液的東西,而且還在它的褲子上,還好,我的褲子沒出什麼問題,我想想,它讀的那本書裡在說什麼?那本書似乎破破爛爛的,好多內容都看不清,它們就不能把書做得結實點嗎?“小心點!”我聽到有誰叫罵了一聲,我急忙停在原地,某個速度很快的東西從我眼前飛了過去,我有些後怕,連忙放慢了腳步,或許那本書裡的角色也該把演出的頻率放慢,它們時常為觀眾表演,那麼樂器壞掉也是順理成章的,這只是我的猜測,也許那些樂器沒什麼問題,那些樂器的質量有保證,可我看未必,那些樂手們似乎經常更換零件,這多半不是為了美觀,這就說明這種樂器的質量並不優秀,可我也並不打算為小偷洗脫罪責,說到底,還不能確定這些事是小偷乾的,它們雖然住在一齊,一起,儀器,一齊,一起,但未必就能懷疑到它們身上,如果我是作者,我會怎麼安排之後的劇情?我看,最好讓樂隊和店主交個朋友,如果是我,我就會這樣做,它們的零件會消失,但通常來說,一定不是小偷做的,我瞭解這些作家,它們把這件事直白地說出來了,那最後的答案當然就與這件事無關了,這是顯而易見的,為了製造懸念,可是,這樣做的傢伙多了,它們也能夠反其道而行之,說起來,被小偷偷走零件實在不夠新奇,不會吸引到多少目光的,如果這是個會莫名其妙失蹤的零件,那麼就更有意思了,或許總是會有嶄新的零件失蹤,可如何制定標準呢?什麼樣的零件才算嶄新的零件?這標準是誰定的?如果這件事就這樣發生了,那麼它們得去調查,這也和我之前的猜測相差不遠,樂隊和店長交了朋友,店長和它們一起去調查零件失蹤的事,在這過程中,它又會發現別的東西,在這之後,它們又能借著新發現的這些東西繼續發現別的東西,我想這些東西多半和店長的長輩有關,如果我沒記錯,我讀的那本書裡的角色曾在它手裡的那本書上讀到過店長的長輩,或許是我記錯了,但也不重要,沒有什麼事情是重要的,如果我記錯了,如果那該死的作家的作品和我的記憶有了出入,那麼我就要動筆把書上的內容改成我的想法,我不識字,因此才能更好地閱讀作品,我記錯了,我只認了一半字,這就夠了,我會把那些書上的字改成我印象中的字,我認為這是個錯別字,那麼它當然就成為了錯別字,我一定要把它改過來,改成屬於我的文字,不要和我扯什麼無聊的字典與作家,即使字典上是那樣寫的,我也仍舊認為那是個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