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還是把官場想的太簡單了一點,以為不貪功,不貪財,麻煩就不會找上門。
有時候麻煩上門,僅僅是因為你在那個位置上。
大順十三年的三月初九,張偉和鄒若芙還有其他鄒家人,一起把大舅子鄒老四鄒桐送進會試的貢院後,張偉匆匆趕回刑部上班。
當天上午還是和平常一樣。
下午剛上班,張偉的專職令吏陳大星走進張偉的辦公室,遞過一大疊卷宗給張偉,小聲說:“大人,這是小人們整理出來的本旬急件,您看能不能今天都批完了,江西提刑司的差人還在等著拿齊刑部的批覆,一起向江西寄回去呢。”
張偉接過卷宗一看,嘿,還有十好幾份,於是口中回覆陳大星說:“這麼多,可不一定今天就能批完。”
陳大星說:“那麻煩大人您快點,江西那邊的人催的挺急的。”
張偉奇怪的看了看陳大星,張偉跟他合作了兩年多,他很少敢這麼直接催張偉的。
不過張偉也不在意,或許是他被江西那邊的人催的不行了。
張偉一件件卷宗看下去,前面的都沒什麼問題,直到張偉看到倒數第三件,吉安府吉水縣戚姓鄉紳一家十三口,在大順十二年十月被人滅門。
從卷宗上看,剛開始吉水縣懷疑是同縣的另一個鄉紳之子常威所為,吉水縣縣衙把常威收押之後還不及審判,吉安府府衙認為此案案情重大,主動接管了此案。
但吉安府衙的懷疑物件與吉水縣縣衙完全不同。
吉安府衙認為本案是戚家的兒媳戚秦氏,因與男僕戚大的私情被公婆發現,害怕公婆把她行家法浸水籠,所以才聯合拼頭戚大下毒把一家人都毒死了。
從吉安府的審訊結果來看,戚家似乎真的是戚秦氏所害。
首先吉安府的仵作認定戚家眾人死於下毒,其次戚秦氏的拼頭戚大自己已經招供,還有吉安府在現場找到的下毒工具,戚家鄰居的證詞都把兇手指向戚秦氏。
但詳細一看,這案子還有很多問題,第一,主犯戚春氏沒有供詞,只有一份按了手印的認罪書,這玩意做刑偵的人都知道根本不能信。
第二點,也是本案最大的疑問,就是戚秦氏唯一的兒子,才五歲的戚榮也死了,即使戚秦氏要殺人,也不會毒殺自己唯一的兒子。
別說什麼誤毒,如果戚秦氏是刻意下毒,她一定會想辦法看好兒子的,當然了也有小機率沒看住的情況,所以說這還只是疑點。
第三點,卷宗中戚秦氏的平頭戚大已經年近五十了,卷宗上也沒寫他有什麼過人之處,而戚秦氏今年才二十二歲,戚秦氏的夫君二十四歲,還是秀才,也沒有妾室。
正常人很難理解戚秦氏為什麼要找這樣一個姘頭。
第四點,吉水縣衙最初是憑什麼認定常威是兇手,這個常威為什麼又會在府衙的調查中完全消失了。
這個案子疑點太多了,不能批,張偉不知道江西提刑司為什麼能讓這樣的案子過審的,反正自己這裡肯定過不了。
張偉把這份卷宗壓下來,又把後面兩份案件批了,他把所有批完的卷宗都遞給陳大星說:“老陳,你把批完的卷宗都給江西的人吧,剩下這個卷宗有問題,我批不了,等旬休後本官請示上官再說。“
陳大星:“唉,好的。“說完又看了看張偉壓下的那個卷宗。
陳大星整理好卷宗後,來到刑部衙門門外,一個灰色服的中年男人趕緊走了上來,他跟陳大星說:“陳令吏,今天的卷宗都批完了嗎?省裡那邊催的急。“
陳大星說:“老朱啊,對不住,還有一份卷宗大人說批不了,要請示上官。吶,事沒辦成,你給哥哥的酒錢這就退給你。“
說完就要把一兩碎銀子退給灰衣中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