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買手機(1 / 3)

合作達成以後,林夕代表林辰家裡和傑姆斯簽訂了一個合作協議,正式的合同肯定是需要林辰的父親林遠山來簽訂的,而且,根據雙方的約定,正式的合同簽訂以後,傑姆斯就要支付給林辰一方所有貨款的百分之十作為定金。

首批供貨量不能低於一百萬斤,咱們就按照一百萬斤來計算,一斤是五十美元,那麼總的貨款就是五千萬美金,百分之十的定金那就是五百萬美元,摺合成人民幣那就是三千多萬呀。

林夕大致在心中計算了一下,一下子就被這個數字驚到了,自己這個小弟,賺錢的能力也太強了吧。

同樣是三千萬,但是你五百萬美金的外匯和三千萬的人民幣它是不一樣的。外匯你是把國外的錢賺到國內,增加國內的財富,而三千萬人民幣還是國內的錢,只是從別人的手中轉移到了你的手中,但是總的財富沒有增加。

夏國目前的外匯儲備還不多,而國際貿易一般都是以美金結算的。

國家為什麼鼓勵更多的企業賺取外匯,這也是其中的一點原因。

協議簽訂了以後,林辰姐弟和李長江並沒有多做停留,而是帶著協議離開了星河大酒店,他們今天來除了找傑姆斯商談合作以外,還有別的事情要辦呢。

傑姆斯也沒有過多的挽留林辰姐弟倆,因為他這邊也有事情要做,那就是籌集資金,他要在合同簽訂之前籌集到至少五百萬的美金。

放在以前,這五百萬美金對他不算什麼,但是現在不一樣了,他被人算計,手中的資產都做了抵押,而且他還被人給專門針對了,他即使要籌集資金,也得秘密的進行,不能讓算計他的人發覺到。

這無疑是增加了他籌集資金的一個難度,不過再難他也要做,因為這是他的一次機會。

生在一個大的家族,傑姆斯也是有野心的,以前是沒有機會,但是現在他有機會了,所以無論如何他都要抓住這個機會拼一把,即使最後沒有成功,他將來也不會後悔。

不說傑姆斯去如何的籌集資金,單說林辰姐弟倆和李長江三人出了酒店,直接開車前往GY市最大的商場,林辰要給自己的大姐和爸媽還有自己買手機。

現在已經是2000年了,小靈通已經出來了,很多有錢人都已經配備上了,林辰家裡現在光是存款就超過了百萬,買幾部手機還是買的起的。

李長江今天就是專門為林辰姐弟兩個服務的。

如果說之前他覺得給林辰姐弟兩個人開車還有點心裡不太舒服的話,那麼在林辰和傑姆斯簽訂協議的那一瞬間,他心裡的這種不舒服就已經沒有了。

為什麼?

答案很簡單,那是因為林辰姐弟的優秀。

傑姆斯在GY市居住的這些日子,來上門拜訪的商人不止一個,可是沒有一個人和傑姆斯合作成功,但是林辰姐弟,第一次上門,就簽訂了一個幾千萬美金的合同,摺合成人民幣差不多有將近四個億?

這是什麼,這是本事。

四個億,這還是第一次的貨款,看傑姆斯那架勢,只要賣的好,以後還會加大合作,就按照兩個月供貨一次,每次都是一百萬斤來計算,一年下來,林辰家裡的銷售額也有快四個億的美金了。

按照一比六點五的比例還兌換,四個億的美金就是二十六億人民幣。

別看李氏集團是一個市值超過了千億的大集團,但是李氏集團一年的純利潤有這麼多嗎?答案是沒有的。

協議的簽訂,也就意味著兩個月以後,林辰也是身價過億的富豪了,他李長江呢?

之前或許在林辰家面前還有一點優勢,但是現在,這些優勢已經沒有了。

人就是這樣,當你比我強大的太多的時候,我自然而然的就會放低自己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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