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青春浪費在你這樣的渣男身上噁心。”兩個人沒再吵鬧,黎平把二十四萬現金給了他媳婦,一夜回到解放前。
得虧黎平年輕,他和老婆離婚以後,幹起了批發豬肉的買賣,可也依舊和那婦人打得火熱。就連那個得了絕症的男人,死後的喪事都是黎平操持的,也不知道那婦人給他喝了什麼迷魂湯。
後來聽說婦人的女兒大學畢業,帶著男朋友回來,黎平才徹底的反應過來,這婦人在騙他。可是黎平在這婦人身上前前後後,花掉了七八十萬塊錢。
唉,黎明嘆了口氣,人過留名,鳥過留聲,真沒見過這麼混不要臉的,難道就因為在這大城市沒幾個人認識,就這樣放得開沒羞恥心嗎?
黎明想了想,還是打了退堂鼓,不願意跟這樣的人扯上關係,壞了自己的名聲。都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這錢不掙也罷。
雖然隔了二百里路,但老家人不摸底細,傳來傳去的好說不好聽,把那有的沒的往自己身上編排也不一定。
到時候黎偉找到頭上,只說黎明跟他提過,他說看不上這樣的房子。時間一長他也就記不清真假了。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