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是一個導演,偶爾也唱唱歌賺個外快……(2 / 3)

吧?

不然在京城那水淺王八多的地兒,錢少了是砸不出什麼浪花的。

說句實話。

單靠暑期檔以及春節檔兩個黃金時間的票房分成。

許麟確實沒有積累一個億的信心。

雖然再加上這1300萬也還差得遠,但到底是一筆收入不是?

——至於能不能在pK淘汰制中站穩十二期,許麟是完全沒有考慮過的。

“正好也可修行一下自己的音樂……”

要想成為一個真正的巨星,那麼至少得有兩個頂尖的技藝——比如麥可人傑克遜的音樂以及舞蹈。

影視方面,他自認不比任何人差。

但是音樂方面,雖然不是短板,但還算不上頂尖。

萬妙華知道許麟在考慮,因此也就耐心地等待著。

許麟想了想,問道:“那麼請問萬導,我在節目上面演唱的歌曲怎麼算呢?”

萬妙華道:“這一點你可以放心,節目組只擁有你在節目上的live版權,歌曲的版權還是屬於你自己的,不過節目組也擁有歌曲的優先購買權——當然,是按照市場價。”

所謂的節目live也就是歌手在舞臺上面的現場表演。

比如說張傑參加了《我是歌手》並且演唱了《星星》,那麼他的這個現場演唱,除了節目組官方之外,其他第三方就不能轉發播放了。

你在短影片上經常刷到的音樂切片,為什麼要聒噪地加上一些自以為是的解說呢?

因為他不加解說,並且就把原本的影片放出來,那是侵權的!

如果節目組真想搞你,哪怕你掩耳盜鈴地把節目logo打個馬賽克也是完全沒屁用的。

總的來說,

這個要求不是限制歌手的。

“這個要求倒也沒什麼……”

許麟暗暗點點頭,不過他還有一點顧慮,“萬姐你也知道我的身份,最近我第二部電影就要開拍了,或許這幾個月都會很忙。”

拍電影才是他的主業。

可不能撿了芝麻丟了西瓜啊!

萬妙華想了想,說道:“我們節目分為賽前錄製以及現場直播。錄製以及直播各需要一天就行。”

其實有一點她沒有說出來。

如果是節目組內定的常駐嘉賓——那種專業的歌手,那麼肯定是不行的。

畢竟一期一百萬,算是業內破紀錄的新高了。

哪裡會容許你來矯情?

但是許麟就不一樣了。

他是作為‘跨界歌手’被邀請來的——作為去年的票房冠軍導演,他在錦港的人氣屬實不低,節目組只需要他的流量以及話題度就行了。

至於他會不會一輪遊就被淘汰了……

這就不是節目組關心的事情了。

不過萬妙華其實對許麟挺看好的,畢竟他確實很有才華,雖然不是一個專業歌手,但是寫的歌都是一頂一的好歌。

“哎可惜了,看來他的心思並沒有放在音樂上面……”

她在心裡感嘆一聲。

也就對許麟這匹可能的黑馬放棄了希望。

許麟不知道她的想法,頓時滿意地笑道:“這樣就沒什麼問題了,我決定參加了。”

萬妙華也笑道:“好的,待會兒我會將節目細則以及合同發給你。我們節目在三月十五日正式開播,不過會提前一個星期進行賽前錄製。”

許麟盤算了一下,道:“那也就是三月十日賽前錄製咯?”

萬妙華道:“沒錯。”

許麟想了想,覺得那天也沒什麼要緊事,便說道:“行吧。”

兩人又寒暄了幾句。

許麟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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