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元年9月15日)
元年8月初,我認識了娜拉。一個半月來,我幾乎進入了戀愛狀態。我對自己反覆地說,僅僅是“幾乎”。
我甚至覺得這些日子象是一種拉柏圖式的蜜月。我的蜜月伴侶自然是娜拉了。
當我意識到不可以這樣,不能這樣沉浸在精神鴉片的煙霧裡的時候,當我使勁地去想素華、可可和以以的時候,素華、可可和以以的臉就有了一種神聖的光澤。
一旦用了“使勁”這樣的詞,自然就把一種思念變成了一種責任和義務。
可就是這種責任和義務命令我、一天比一天兇狠地命令我,必須遠離她,拉開距離,保持距離。
所以,這一天,元年9月15日,是深深地寫在我腦子裡的回憶錄或者小說裡的。因為在這一天,我終於服從了自己的命令,非常嚴肅認真地對娜拉說了:我承認,我喜歡你。可是你知道的,我是有妻子的人,我還有兩個女兒。我愛她們。我反覆想過了,我對你是喜歡,對她們是愛。我們以後還是少見面吧。當普通朋友也行。
說這些話的時候,是晚餐後,我們再次坐在了海濱的一塊礁石上。我們走到了比較偏的地方,跟第一次看海浪和鯊魚的地方有大約兩公里的距離,離西邊的峭壁很近了。我們上次見面看海浪和鯊魚的地方過於靠近我們的工作區域,晚餐後有不少人在那裡散步。
夕陽是看不見的,即使沒有峭壁的遮擋,我們本也看不到太陽。但這裡太陽下山的附帶景象卻真的是漂亮,海面和天空都有紅色和線條。
正如我事先就想到的那樣。她哭了。她哭著說:我們都是淪落天涯的人,放飛自己的心,讓自己好受一點,難道有錯嗎?只不過是心的放飛,不是身體的放縱,可以不是。我也是漢人,可是為什麼要漢華得這麼徹底呢?
我說服自己,我是沒法忍受她的眼淚,所以作出的讓步。我跟她說,這樣吧,我們每個月聚一次。
在這之前,在8月4日之後的這些日子裡,我們當然是每天見面的,而且是相當的準時,兩個人都會比約定的時間提前到約會的地點,結果由於都提前,所以誰也沒有多等很長時間。
我們見面的時間都是一次約下一次。有時是陽光燦爛的白天,有時是月光銀白的夜晚。
我們哪裡都去。這塊被峭壁包圍著的海灘說大不大,但說小也不小。縱橫都有個十幾公里。但畢竟都只有十幾公里,而且很多地方,尤其是靠近山壁的地方都是雜草叢生的荒僻去處,我們也去,但在發現所有山壁都是筆直陡峭、根本無法攀登的之後,我對那些山壁本身漸漸失去了興趣。
我說的哪裡都去,當然包括這裡人造的地方,即各種房子、街道,再就是海濱。
我們特別喜歡海濱。因為誰都知道,只要說起蜜月,很少有人不想起大海之濱的。
可是,從一開始,從我被放生到室外那一天開始,我就知道了,這個海濱只是看上去美。
它也詭異。我說的是這個看似美麗的海濱,沙灘。
是的,這裡有沙灘,但在大路、礁石和沙灘之間,每隔十來米就立著一塊牌子。所有的牌子上都用五種語言寫著:請勿踏上沙灘,小心鯊魚。
這五種語言是昂語,漢語,東盈語,高盧語和布巖語。
那天我跟娜拉就已經說到這個話題了。
我說,這也太誇張了吧,即使這海里真的有鯊魚,哪怕是很多鯊魚,可是在退潮的時候,這沙灘足足有200米寬,難道走到沙灘上也有危險嗎?
她說:我告訴你一個我幾乎用生命換來的經驗吧。這些牌子立在沙灘之前的地方,還真的是必要的。
她說,她剛來的時候也不信這個邪(我必須承認,她的漢語真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