瑗,說道:“建國公你看看,我覺得寫得不錯,等明日我去知會了張相公,咱們就照此頒行吧。”
前前後後幾十頁的文書,總計好幾萬字,趙不凡只看了不到幾秒鐘便說好,鬼才信他好好看過了。
趙瑗卻不敢這麼馬虎,拿著文書仔仔細細看了起來,這一看便是半個時辰。
看完之後,趙瑗將文書裝入自己的懷裡,說道:“既然申之印了這麼多份,不如把這一份送與我,待我晚上回去好好看看。”
李申之拱手道:“自當如此。”
同樣的文書,當晚也給張浚手中送了一份,各縣的知縣們同樣人手一份。
李申之搞出了這麼一出,其實就是想借趙不凡之手來促成這件事,這樣比較合規矩。
透過考試選拔吏員,畢竟還是背靠著大宋朝廷辦事,如果一開始便不合規矩,那麼想要真正地推行下去,必然會阻力重重。
等到壞了規矩,惹得天怒人怨的時候,即便是別人想幫他,也無從下手。
同樣的,文書沒有給趙鼎一份,也是因為不合規矩。
李申之作為知縣,他的上級是應天府。即便是趙鼎拿到文書,那麼渠道也只能是來自於張浚。
正是這一通合乎“規矩”的操作,惹得趙鼎老大的不高興,越看李申之越覺得不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