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義絕(1 / 2)

“但和離要雙方同意,李大川他...”劉狗花轉頭看向一旁臉色鐵青的李大川。

李大川冷汗一聲:“想讓我同意和離?你死心吧,這輩子都不可能。”

劉狗花原本激動的心漸漸冷卻下來,是啊她怎麼忘了,李大川怎麼可能會讓她好過?

就在她心灰意冷的時候,忽然又聽到顧昭說:“和離是夫妻雙方分開的一種方式,還有一種方式,叫義絕。”

義絕?

眾人面面相覷。

大家基本只聽說過和離和休妻,卻鮮少聽過義絕,因此並不明白這是什麼東西。

顧昭也是問過吳玉之後才知道的。

這個世界男性偏多,女性偏少,因此女子在當代太后的支援下,也有個別人能為官,但女子及笄之後,一年內就要嫁人,如果沒有嫁人,官府就會強制婚配。

南國國情如此,沒法改變。

所以顧昭在知道這事之後就問了吳玉和離的辦法以及其他的方式。

其中一種方式就叫‘義絕’。

義絕則是一種強制離婚的規定。

指的是夫妻一方對另一方,或一定範圍內的親屬有毆、殺等情況,或出現相互毆打、通姦、殺人等行為,經官府審理後,認為夫妻雙方無法繼續下去,便會採取強制離婚。

只是在這個時代女性在離婚問題上的權力相對有限,在實際應用上,“義絕”的定義更偏向於男性,妻子欲害夫可構成“義絕”,而夫欲害妻子往往只能構成傷害罪。

顧昭知道這個訊息的時候,她就在想,要是以後她被強制要求結婚,結果她又不滿意對方,對方又不想和離,那她就把對方打到義絕。

不過劉狗花肯定是沒辦法揍李大川揍到義絕了,但或許可以試試拿李大川之前的行為做文章。

顧昭問李大川:“‘義絕’聽過沒?”

李大川茫然又警惕地搖頭:“那是什麼?”

不知道啊,不知道那就更好了。

顧昭微笑:“‘義絕’就是夫妻一方對另一方有毆打或殺人等行為的時候,可以由官府做主,強制離婚。”

“劉狗花身上傷痕累累,可做物證,而你李大川在大山村毆打劉狗花的行為,整個大山村的人有目共睹,可做人證,人證物證俱在,想要義絕,並不是難事。”

顧昭沒說的是,不是難事最重要的原因是她認識縣太爺。

李大川呆了。

劉狗花灰白的臉色重新煥發光彩:“當真。”

顧昭點頭,讓開身子:“我可以現在就帶你去縣衙義絕,但你得幫我做點事。”

“只要不讓我殺人放火,無論什麼事,我都願意去做。”劉狗花說得很堅定。

“倒也不用,你幫我看看哪裡有賣鵝或者鴿子之類的家禽,有的話幫我收些過來,我給錢。”

“啊?這麼簡單嗎?”

“對,就是這麼簡單。”

顧昭去了市集這麼多次,都沒見到鵝,想來這裡的人養雞養鴨比較多,養鵝應該比較少。

本來就是隨口一問,卻沒想到歪打正著。

劉狗花道:“我孃家就有養鵝。”

劉狗花把目光放在自家父親身上:“爹,咱家的鵝能賣嗎?”

潑出去的女兒嫁出去的水,她爹在李大川這件事上不願意幫她,劉狗花雖然傷心,但也可以理解,畢竟她也不能一直待家裡,到時候弟媳怎麼看她?

弟弟也沒法自處。

但如今只是賣鵝就能幫到她,想來她爹不會拒絕,更何況顧里正說的是賣,又不是送。

劉狗花信誓旦旦他爹會賣,卻沒想到他爹竟然說:“賣不了,這幾隻鵝還要留著生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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