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槍給我。”霧雪道。
“把錢給我。”歌者依然不認輸。
霧雪沒有想過這螻蟻居然這麼堅持,20萬歐布真的不值錢,也就是城裡人一個月的收入,還不及她那把槍的一個配件。再則不是那把槍對霧雪來說有著重要的意義,她其實也不會那麼在意。
“好,我給你錢。”霧雪也不想為難歌者,貧窮並不是錯誤,而且她確實答應了對方用錢來換黑匣子,而東西也確實被託雷拿走了。
“我要回城裡去取,”霧雪松了口:“我把錢給你送過來,你把槍還給我。”
“不!”歌者拒絕道:“你要是不要槍,跑了怎麼辦?”
歌者對錢執著到讓霧雪匪夷所思的地步,如果是換做其它人都能看出那把槍和那些藥劑更要值錢一些,可歌者的認知裡好像沒什麼比這錢重要了。正在霧雪納悶的時候,房間的門被推開了,霧雪本能的操起離自己身邊最近的東西——一把掃帚。
“十三,你在做什麼呢?”這是一個非常嫩氣的聲音,聲音的主人也的確是一個孩子。
那孩子看樣子不過八、九歲,可能還會大一些,在這些地方長大的孩子面臨著的是長期的營養不良,就像這個孩子一樣,面黃肌瘦,穿著破爛,走起路來也是顫顫的,彷彿一陣風就能把好吹倒。
“沒什麼呢!”歌者剛才嚴肅的神情立馬沒了,換成了一副笑臉,雖然是笑著,但還是那麼的醜。
“那你為什麼頭上有血。”那女孩問道,說著她小跑到歌者面前,舉起袖子往歌者的傷口上擦,那袖子上全是汙漬,歌者也不拒絕,只是笑嬉嬉的接受著幫助。
霧雪看著那孩子,十多年前她也應該是這副模樣,瘦小而骯髒,見慣了街道里的暴力,霧雪將掃帚放在了一旁。
“我不小心撞的。”歌者還是一副樂呵呵的樣子說道,還不時的給霧雪使眼神,彷彿讓她配合一下自己。
“她撞的。”霧雪用謊言證實著歌者的說法。
霧雪的話讓那孩子注意到她的存在,那孩子走到霧雪面前睜著大眼睛上下打量著。
“這位姐姐怎麼稱呼呢?”
聽這孩子的口氣宛若一個大人,剛才直呼歌者為十三,這裡又問自己如何稱呼,這種裝作大人的語氣配上那幼稚的臉蛋倒讓霧雪覺得這女孩倒是挺可愛。
“姓蘇。”即使是小孩但也算是陌生人,霧雪也不想過於親近,特別是她曾經也生長在這樣的地方,小孩子的邪惡並不比大人來得少。
“我叫撿十二。”那女孩拍著胸口介紹著自己。
“好了十二,快回去吧,我和蘇小姐還有些事要辦。”歌者催促著女孩離開。
“是的,我和……”霧雪反應過來她還不知道歌者的名字,但又想到之前女孩稱呼她為十三,順勢說道:“和十三還有事情要辦。”
那女孩又好奇的圍繞著二人走了一圈,滿臉大人氣的問道:“是什麼樣的事要偷偷摸摸的做啊?”
“大人的事你不懂,總之你先回去吧。”歌者說著將女孩往外攆。
“別總來大人兩個字來壓我。”那女孩嘟了埋怨道:“我來這有正事的。”
“有什麼正事一會來說。”歌者虎摸了女孩的頭,又瞪向霧雪,歌者想要那二十萬,霧雪想要她的槍,十二不走她們倆這筆交易就做不了。
見歌者不耐煩,女孩也不好多留,聽話的朝著門口走去,行了兩步又停了下來,她轉身對歌者說道:“修女說了,大家零零碎碎湊了十萬歐布了,這個月的飯錢勉強夠了,你要找不到剩下的錢就別勉強自己了,別太累。”
“好好好。”歌者將女孩送出門外,趕緊將門關上。
霧雪忘記“二十萬歐布”這句話是今天第幾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