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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以往不同的是,振宇開始每天早上七點準時到我家門口接我,
我有點受寵若驚,不過也慢慢接受了這段有他的生活,
一整天,一出門第一個見到的是他,下班後他送我回家,最後見到的也是他。
我上班時他總是喜歡邊喝著咖啡邊盯著螢幕打字,偶爾打累了就趴下休息,
每當我經過他身邊時,他會露出陽光的笑容和一個加油的手勢,
原本不太有精神,但一看到他的動作就會不自覺的笑出來,發自內心的笑。
他就像是我的充電器,一見到他我就整個人有活力了起來,
不戴上虛偽的面具,只留下真正快樂,感覺真好。
我不得不承認我喜歡他,但是我根本沒有勇氣和他提交往,
當初我傷他傷了這麼深,別人都離開了只剩下他還在我身邊,
他守護著我,他不在我哭的稀哩嘩啦的時候皺眉頭嫌棄我,
他不在我做出這麼多無理的事情之後棄我而去,
對我這麼好的男人,這世界上只有一個人了。
振宇。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跟他正聊得愉快,突然,他停了下來,我也馬上停下。
他笑了,在夜光的照耀之下顯得好閃耀,好迷人,
『終於,你停下來了。』我莞爾,說:
「是該停下來了呀。」他緩緩的牽起我的手,相視接著慢慢的逼進對方,
初吻,達陣。
就這樣,我們交往了,自然而然的。
我們不像是別對一樣高調,我們沒掛穩交,我們沒有每天放閃,
我們只是每天與往常一樣在咖啡廳裡面一起工作,
他寫我們的小說,我去煮咖啡當服務生,
之後振宇問可不可以和我同居,我答應了,除了如此其他都像是沒變,
直到我們再遇見了他們。
那個讓我痛苦的,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