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終於能過上好日子了,可他們卻把我賣給了江達那個惡魔!”
李悅的身體因為憤怒和痛苦而顫抖著。
(李悅帶著哭腔)“江達天天對我拳打腳踢,我身上的傷從來就沒好過!”
說著,她擼起袖子,露出胳膊上那一道道觸目驚心的傷疤。
(李悅聲嘶力竭)“法官大人,您看看,這就是我的生活,這就是他們所謂的養育之恩嗎?”
法庭裡一片寂靜,所有人都被李悅悲慘的經歷震驚了。
養母的臉上閃過一絲慌亂,但還是強詞奪理。
(養母)“那,那我們把你養大,給你口飯吃,就是天大的恩情!”
(李悅怒目而視)“口飯吃?你們所謂的口飯吃,就是讓我餓著肚子去幹活,稍有不順就打罵我嗎?”
這時,養父也心虛地低下了頭。
(李悅絕望地大喊)“我到底做錯了什麼,要遭受這樣的折磨?”
法官表情嚴肅,認真審視著李悅提供的證據。
(法官)“請被告保持安靜,等待法庭的進一步調查和裁決。”
法庭裡的氣氛沉重而壓抑,大家都在為李悅的遭遇感到痛心和憤怒。
養父母聽到李悅的控訴,臉上一陣青一陣白,但仍不甘心,試圖狡辯。
(養父瞪大眼睛)“你這丫頭胡說八道!我們把你賣給江達那也是為了你好,江達家條件不錯,能讓你過上好日子!”
(養母跟著附和)“就是就是,你不知感恩,還反咬一口!”
李悅怒不可遏,指著他們大聲說道:
(李悅)“為我好?被江達打得遍體鱗傷是為我好?你們的良心被狗吃了嗎?”
法庭上的聽眾們開始交頭接耳,紛紛指責養父母的無恥行徑。
(聽眾甲)“這也太過分了,怎麼能這樣對待孩子!”
(聽眾乙)“簡直沒有人性!”
法官再次敲響法槌,維持法庭秩序。
(法官)“肅靜!請被告停止無理的狡辯。”
養父仍不死心,繼續強辯。
(養父)“法官大人,這丫頭從小就不聽話,性格倔強,我們也是沒辦法啊!”
李悅冷笑一聲。
(李悅)“沒辦法?你們的沒辦法就是把我推向火坑,讓我受盡折磨!”
此時,法官嚴肅地看著養父母。
(法官)“證據確鑿,被告的狡辯無法改變事實。本庭將根據相關法律和證據,做出公正的裁決。”
養父母這才面如死灰,癱坐在椅子上。
最終,法官做出了公正的判決,李悅終於擺脫了噩夢般的過去,又迎來了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