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門進入朶帳,隨手立刻關上,泰瑟爾一抬頭就愣住了。
“仲夏?”
手裡拿著一隻巴布哈第二次改進過的鞋子正在檢查的穆仲夏正好看過來。
泰瑟爾脫掉皮襖扔到一旁,走過來問:“這是什麼?”
“鞋子。”
泰瑟爾:“誰穿的?”
“女人。”
泰瑟爾的臉上很難得地出現了一種名為“茫然”的表情。
穆仲夏被他這副樣子逗笑了。
他放下鞋子說:“我們把貨物拉到威尼大部,不能被動地等待商機,必須主動出擊。
皮料、皮包……所有的東西我們都要向大家展示它們的價值,才能讓更多的人願意來購買。
我們手裡那些華貴的皮草,配上這種鞋,一定會令更多的女人心動。”
泰瑟爾還是一臉的迷茫,他伸手拿起那隻明顯就不能走路的所謂“鞋”,怎麼也想象不出這個跟他手掌一樣大小的,還帶著一根能戳死人的“刺”的鞋,怎麼會讓女人心動?
古安肯定不會穿!
穆仲夏又噗嗤笑了,他說:“我給你展示一下你就明白了。”
穆仲夏去衣箱裡翻出一條比較瘦的長褲,又翻出一件襯衫——來到亞罕後他都沒怎麼穿過,再把他結婚時穿的那件金色荒蠻獅皮草大衣拿出來穿上。
“過來扶我一下。”
泰瑟爾上前。
抓著泰瑟爾的胳膊,穆仲夏穿上那雙純紅色,鞋面鑲嵌著碎琉珀的40碼的鞋子。
站穩後,他讓泰瑟爾退後,下巴微抬,一手叉腰,擺出pose:
“怎麼樣?別看臉,只看衣服和鞋子。”
看臉就違和了。
穆仲夏沒有穿襪子。本來在泰瑟爾眼裡根本不能穿的鞋子,露出了穆仲夏白嫩的腳面,和紅色的鞋面彼此襯托。
細細的後跟令穆仲夏看起來高貴又優雅,再配以那件金色的,長及小腿的皮草大衣……
泰瑟爾的喉嚨,咕咚一聲。
“看,雖然很難走路,但穿上之後給人的感覺絕對比穿平底鞋或靴子要強。
愛美的女人總會有辦法克服的。
威尼大部和伊甸的貴婦人們一定會迷上這種鞋子。”
想要走兩步,穆仲夏的身體晃了晃放棄了。
泰瑟爾立刻上前扶住他,聲音有點啞:“別脫。”
穆仲夏抬頭,原本應該冰冷的綠色眼眸此刻充滿了某種火焰。
穆仲夏的心跳漏跳了一拍:“怎,怎麼了?”
泰瑟爾橫抱起穆仲夏,把人放到了“床上”。
“不是,泰瑟爾,我……”
不等說出完整的一句話,穆仲夏就說不出話來,穿著高跟鞋的腳被人握住。
※
自那天試穿了一次高跟鞋,只是為了讓泰瑟爾明白這種看起來完全不能穿的鞋子到底有什麼作用後,穆仲夏就再也不敢碰高跟鞋了。
不過那天之後,他卻找不到那雙40碼的紅色高跟鞋了,想也知道被誰拿走的。
泰瑟爾的反應給了穆仲夏很大的信心。前世的他當然沒有穿高跟鞋的興趣,只是看的多了,心中就有譜。
“以前”,每年的實習期,他要帶著學生把養殖的豬牛羊、雞鴨魚收拾乾淨做成成品、半成品拿去銷售。
他們要找展會,要找商家,要想辦法吸引顧客上門,簽下更多的訂單。同樣的道理用在部落的各種物資上也是一樣的。
眼看著出發的日子臨近,穆仲夏在冶煉房呆了一天,回來後吃了晚飯,他道:
“泰瑟爾,這次去威尼大部,我想把阿必沃、阿蒙達和古安都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