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德稍微好看一點的男孩抬頭看了看喪鐘的打扮,他咧開了嘴,流出了棕黃色的口水,豎起那因為膿瘡和骨折而顯得歪歪扭扭的指頭:
“一個金幣,我給你帶路。”
“呼,咔嚓。”蘇明拔出左輪槍,掰下了擊錘,將槍頂住身後偷偷靠近自己想要掏腰包的男孩腦門:“最後一次提問,旅店在哪?”
在這個世界,左輪手槍的威脅性也許比弒神者還要大,因為土著們看不懂光劍,卻知道槍械爆頭可以殺死任何人。
“那邊,就在那個路口左轉,請不要殺我,好心的先生。”
民風淳樸的程度和哥譚差不了太多,你以為他們是帶路乞丐的時候,他們其實是小偷;你以為他們是小偷的時候,他們其實是強盜。
但用槍頂著他們的時候,他們都是乖孩子。
手槍轉了個漂亮的槍花,收回了槍套裡,蘇明轉身就走,這些世界的殘渣都是這樣可悲的,殺了他們沒有任何意義。
穿過乾燥且骯髒的小巷,感受著落在背後的那些目光,喪鐘平靜地來到旅店前,推開了那西部風格的活板門。
和所有的旅店一樣,一層是酒吧,而住宿在樓上,哪怕是正午,這裡也充斥著大量的醉鬼,氣氛很是熱鬧。
畢竟世界都成這個模樣了,除了麻醉自己還能有什麼好選擇呢?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槍俠,大多數人這輩子也就是個農民,還是沒有多少土地的那種。
把種子撒到地裡,然後祈禱上帝保佑,接著就是回家睡覺等待了。
能夠有什麼收成,全看天意。
倒不是說他們不知道農業知識,他們知道,但問題在於如果花費了大功夫去伺候莊稼,可作物說不好什麼時候就會被變異生物偷走吃掉,或者被路過的什麼人順手摘走。
投入再多心血,和全靠天意也沒有什麼差別,這樣一來誰還會去做那個傻子?
當帶著槍的槍俠走進酒吧的時候,空氣都安靜了一下,甚至醉鬼的朋友們都捂住了他們的嘴巴,免得說錯了什麼話衝撞了惹不起的人。
直到蘇明扛著人來到吧檯前,把女孩抱在懷裡自己坐下後,竊竊私語的聲音才從背後漸漸傳來,再次讓酒吧恢復了生氣。
“來一杯威士忌,開一間房,我還要問點事情。”
蘇明沒有這個世界所使用的美元,也沒有金幣,但黃金碎粒也可以,他把幾顆黃豆大小的金子拍在了吧檯上。
“陌生人,祝你晝長,夜爽。”旅店的老闆是個乾癟的老頭,他的手指就像是乾癟的樹枝,但收錢的動作很快,祝福語也說得很真誠。
“祝你收成倍增。”蘇明搖搖頭,按照這裡的風俗回答了對方:“現在把酒給我,然後告訴我附近哪裡有巫師或者巫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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