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操法(3 / 3)

小說:犁漢 作者:請叫我陳總長

不堪當官的忍受,也造起反來。

他們還是我們青州的老鄉,就在泰山那落草。幾年內隊伍就發展到了數萬人,都是咱們這些窮苦漢子。

後來,他們打敗了幾次朝廷的圍剿,勢力發展到了青州、徐州、兗州和豫州各地。

但之後呢?

他們勢力遍佈四州,軍隊達十萬,但基本還是烏合之眾。

無文書、無號令、無旌旗、也無部曲,就是走到哪,打到哪。

遇到和他們差不多的敵人,也能贏。但是一遇到齊整的經制之師,就如雪花般消融。

十幾萬人,打不過劉秀的一支偏師,最後他們渠魁投降了,再然後就被劉秀找了個由頭,殺掉了。

這劉秀就是現在的開國皇帝。

你們想想,同樣是我們青州老鄉,人家都發展到了十萬人了,最後還是得一死。

你們希望自己,希望我,也像當年咱的老鄉們一樣,被人懸首示功嗎?”

眾人搖頭,畢竟沒人想死。

然後張衝又說:

“我為何讓大夥感謝大茂的活命之恩,就是因為這。

如果我們像大器說的那樣,用賊寇法,劫道剽掠,有利則趨,無利則走。

那我們就像一群犬羊聚在一起,終究被更有紀律的狼群屠戮。

所以今天大茂教大夥做狼,而不是成為束手就擒的犬羊,這就是大茂對你我的活命之恩。”

眾人聽此,才歎服,方知操法的重要性。

張衝也不覺得丁盛是惡意挑事,丁盛直梗,想啥說啥。

他本就是做慣了賊的,所以丁盛說這些,張衝倒也不意外。

而且,丁盛說的有一點特別對。

那就是軍隊中的禁令是將軍卒視為牛馬雞鴨,隨手可殺。

但張衝不行,他現在這隻隊伍,是靠恩義相結的。

他如果不顧兄弟之義,拿下面人,行軍法,弄什麼殺雞給猴看,這隻隊伍很快就會散。

很簡單,跟著你張衝是為了活命的。

但現在要被軍法處死,那和被朝廷處死又有什麼不同呢?

既然這樣,還逃什麼逃,索性自縛送官得了。

張衝很清楚這點,義氣既是這隻隊伍的戰鬥力,但也同樣影響著隊伍的戰鬥力。

但不以軍法約束,以人心陰私,最後一定是順則如狼似虎,人人恐後,逆則一潰千里,人人爭先。

所以,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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