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這種權變好像在結果上與政策本身的條文是背道而馳的。
但這就是實際工作的真實情況。任何先定的政策都不可能不多不少地恰好應用。所有執行者都要用他們自己的經驗和智慧去判斷現實情感,因而做出權變。
而且就其張衝的本心,至少目前為止,他對於下面主官們的過激的權變並不反對。
在張衝看來,不同時期的手段是不同的。
在目前來說,也就是事業的初期,為了更廣泛的動員和爭取窮困黔首,在作風上要大刀闊斧,甚至要用暴力去發動。
而等到外部局勢有了穩定後,就需要一定程度上緩和一下。
而這個順序是不能反的。就像對豪強們,是不能和平團結的,必須要有鬥爭有團結,而且是先鬥爭,再團結。
這是一個基於實際情況而總結的手段。
張衝就是這樣辨證的看待激進和溫和的執行手段的。
溫和意味著團結、秩序、建設,激進意味著鬥爭、活力、破壞。這兩種手段,泰山軍都要用,都要硬。
所謂不破不立,不矯枉不能過正,只有透過堅決的鬥爭,才能激發廣大黔首的鬥爭熱情。他們才會有膽子,有信心跟著泰山軍一起鬥豪強。
這條經驗是張衝在蟄伏泰山的時候,親身體悟出來的。
但在必要時候,這種過激又需要轉向溫和,鬥爭也要轉向團結。這個經驗是張衝在經營萊蕪的時候,實踐出來的。
想了想,張衝並不打算對這些人進行處置,也不打算點名表揚,不然又會讓別的主官對形勢產生錯判。
到這裡,張衝對自己寫的那篇座右銘“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有了更深的理解。
說到底,張衝自己也沒理過政,他也是騎馬看路,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但從目前來看,他做得不錯。
但很快,張衝在看到下一封密奏後,對剛剛的想法又產生了懷疑。
這是渤海,章武縣令焦用的轉給渤海太守李武的上表。李武不能決,遂將這篇上表一併轉到了鄴城。
焦用這人張衝知道,是從河濟地區成長起來的分田吏。作風親民,愛民,親臨做事,連續兩年被評為特異,上上。
所以才被特拔到了渤海的章武作為縣令。
章武是渤海的大城,是產鹽重地,能耕種的田地特別少。因此,章武地區的人地矛盾就特別大。
焦用在他給渤海太守的上表中就講了這麼一個情況。那就是下面的人比焦用更要極端。
因為章武地區人多地少,即便是將全縣的田土平分給所有人,這些人還是沒辦法養活自己。
而原先章武之所以能養這麼多口戶,就是豪強們販賣鹽到中山一帶,然後換取糧食回來。
而現在,豪強們依舊掌握著這條販鹽商路。所以焦用就決定讓這些豪強只交出土地,但可以繼續行商。
但焦用明顯低估了灶奴們的憤怒。
他們在看到昔日的主家倒了後,紛紛開始屠殺這些豪強子弟和家眷。而各地方的分田吏們呢也不阻止,甚至還支援。
焦用一開始還單純以為這就是個人之間的仇殺,但很快他在具體瞭解後,就知道壓根不是這麼一回事。
章武縣內主持分田事務的分田吏們普遍都是從河濟地區劃分來的。
也許是因為當年的教訓,這批分田吏普遍都是寧可殺不可放。在之前的分田中,這些分田吏們發現,只要是對豪強的行動,即便是打殺,也不會受到任何懲罰。而相反,如果在對待豪強上有一絲一毫的同情,都有可能影響到他們的前途。
在這樣的反饋下,這些基層的分田吏們的心態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