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生日,感情方面知道了一個蓋棺而論的事實。不知道算不算是份生日禮物。內心百感交集。沒什麼特別想寫的,因為早已經寫過了,只是只有自己能看明白。
自以為是真成了自以為是,可惜卻不是。倒是有些諷刺的。
喜歡一個人,簡單,多想想她的優點,不喜歡一個人也簡單,放大她的缺點。
只是這中間不知是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