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道:“這樣瞧著,徐姑娘倒是有幾分滿族姑奶奶的豪爽與活潑。”
到了清朝時期,漢族女子已經被規劃的格外內斂了,哪怕清朝皇室下令解放纏足,但那些因為害怕掉腦袋,所以剃頭髮的漢人們卻寧願讓子女死,也不願意讓他們解放纏足。
這是讓康熙也頗為為難的一件事,他自己就曾兩次下旨禁止纏足,但效果著實不佳,纏足之風反而更盛,如果不是因為下令滿族女子不準纏足,估計這纏足之風已經要傳到滿族中了。
而在眼前要處理的事情諸多,一件件堆著,纏足不纏足已經不是什麼大事了,不遵守皇令,難不成他還要闖到每個老百姓的家裡面,管人家天天晚上睡覺的,腳是怎麼放的,有沒有纏布,有沒有受傷不成。
不過為了防止這種行為進一步擴大,以及其他的政治考量,所以還是下了滿漢不能通婚的命令,這個滿漢不能通婚,不是說滿人和漢人,有一部分的漢人是漢軍旗中的,所以只要在滿漢八旗內的就都被劃分為‘滿人’的範圍內,並且這一條也不針對皇帝的後宮,因為皇帝的後宮有很大一部分代表政治取向和政治安撫。
順治帝曾下令,‘選漢女以備六宮’,第一個清朝皇室中的純漢妃,石恪妃就是因此命令入宮的。
那是普通旗人和普通漢人完全不能結婚嗎?
也不是。
因為一開始滿族和漢族矛盾嚴重,為了加強滿漢的和諧相處,不讓旗人仗著身份為所欲為,所以清朝皇室曾下令所有旗人若是娶漢女,皆當為妻而不能為妾。
‘至漢官之女,欲與滿洲為婚者,亦行報部,無職者聽其自便,不必報部。其滿洲官民娶漢人之女,實係為妻者,方準其娶’,便是這個意思。
那這個眾所周知的‘滿漢不能通婚’是從哪來的呢?
是因為道光年間,《戶部則例》中出現,‘旗人之女不準與民人為妻。若民人之女與旗人連姻者,該族長佐領詳查呈報,一體給與恩賞銀兩。如有謊報冒領,查出從重治罪’。
並且也沒什麼懲罰,對漢人男子可能還有些處罰,但是對滿族女子最多隻是除籍,讓其自行婚配。
並且這條規定沒過多少年就被廢除了。
結果他們的滿族姑奶奶越來越像漢人女子,後世的漢族女子,卻一個個又回到了她們的本態。
康熙搖了搖頭,覺得世間萬物當真是說不清楚。
不過康熙曾兩次下令廢除小腳,也不是因為討厭小腳,而是他作為皇帝不能引領這件事,事實上康熙也曾經在晚年納過裹腳漢妃,王氏密妃就曾經給他生下了三個兒子。
所以看著後世無論男女都不留辮子,無論男女都不裹小腳,康熙也不知道這麼多年和漢人來來回回的鬥爭都是在鬥什麼。
沒得趣味。
他當真是想知道後世是怎麼做的,那麼多難管的民族衝突都化為灰燼了。
嘿,還能在一塊玩遊戲了。
徐雪筠已經很努力的在跑了,但是她怎麼能跑得過還在宮廷中擔任過馬球女隊長的武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