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號。
開心遊戲陸續發出了16份起訴狀。
這次法院的速度很快,陸續安排了開庭的日期,時間,地點,審判員和書記員。
這天中午。
總部在廣城的旭山遊戲公司,副總夏啟凡,在自己的辦公室內,開了一個小型會議。
他的對面坐著四個人,夏啟凡的電腦裡,正是遊戲報表。
“植物戰殭屍這遊戲,是真他媽火啊。”夏啟凡淡淡的笑著:“他們遊戲發行的第三天,我就相中了,將遊戲的核心玩法復刻過來,第二個月我們的遊戲發售,一個月啊,賺了九百六十萬,我們也開一個線上版本,搞一搞面板嘛,賺他個盆滿缽滿。”
“夏總。”
一個手下遲疑著說:“如果模仿的太多,風險就會更大。”
“開什麼玩笑,我會怕風險?”夏啟凡冷然一笑,嘴裡淡定自若的吐出幾個字:“風險越大,越金貴!”
然而下一秒。
急促的敲門聲響起。
“進。”
夏啟凡很瀟灑的下令。
他的美女秘書,急匆匆的進來,告知了一則訊息:被起訴了......
“給我找最好的律師!”
......
六月二十七日。
這一場讓人矚目的官司打響。
夏啟凡嘴上說的很輕鬆,一點也不擔心,但他在現場卻感覺自己的腿是軟的。
時間還在準備之中。
夏啟凡和自己一方的律師團隊,正商討著什麼。
忽然間,他驚鴻一瞥。
看到了對面團隊的到來。
一位人高馬大的傢伙,穿著灰色風衣,他身邊的高森,如冷麵魔王。
“羅三來了。”
乙方律師團隊,微眯雙眼。
他知道,這是一場血戰,他必將取得勝利!
甚至他想要說一聲:羅三,有什麼本事,你給老子使出來,看你能不能贏!
然......
當羅三開口後,他平靜的語氣中,暗藏殺機,彷彿兵不血刃。
片刻後宣判:
“被告人以盈利為目的,未經過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享有權利的網路遊戲軟體,且非法經營數額巨大,屬情節特別嚴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旭山遊戲公司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主謀夏啟凡,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三百萬元,賠償金......”
要蹲?
夏啟凡當場懵了。
怎麼就成了犯罪。
那遊戲怎麼就成了複製版?
開心遊戲公司的證據是從哪拿到的?
怎麼回事?
......
一夜之間,羅三回國後,首次出手,代表開心遊戲,鎮壓旭山遊戲公司。
圈內的每個人都知道,旭山遊戲,麻煩了......
他們似乎連夜處理了很多難題,但最大的難題,還是要得到開心遊戲的諒解。
在商業中,‘諒解’兩個字,含金量是非常恐怖的。
“我不服!”
“我要上訴!”
“我不服!”
“我要上訴啊啊......”
夏啟凡徹底慌了。
其實這件事的主謀,是公司董事會成員的一個兒子,他說了會保自己的。
旭山遊戲公司,作為行業的一流梯隊,雖然比不過迅藤、金廈、巨仁等遊戲公司,但也有很大的實力和名氣。
夏啟凡認為,公司肯定是能保住自己的。
包括律師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