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2 / 5)

小說:三人荒野 作者:浴火小熊貓

兩者都有。

他說了些讓我很不舒服,必須深思的話。

我離開後禁不住反覆問自己,他說的對麼?我這種“千金之子”所做的最愚蠢的決定,就是隱瞞身份到前線?那麼他呢?他的養父呢?他們是否也做了很愚蠢但又覺得自己不得不做、如果不做就形同傀儡死物的事情?

我想一定有的。

齊斕將軍出身平民。維熙帝國現任的三十五名將官中,只有四位是類似的出身。其他的,他們的父輩、祖輩、姻親,要麼是貴族,要麼是累世的軍政要人。連商人都很少。

齊斕將軍在九年前受過重傷,慘勝,被降職。這一次的慘勝,現在看來,和齊盛這次的遭遇何其相似。那麼,齊斕將軍為什麼不在當時順理成章以養傷為名選擇歸隱?從此領一份豐厚的退休金,去外省找個世外桃源,愉快地種花養雞養鵝呢?(我聽說他很喜歡養家禽當寵物)

他是因為要爭權奪勢麼?如果是的話,如果他採用他的政敵所用的那些卑劣手段,如果他願意附和他政敵的政敵,那麼他何至於失蹤?齊盛的前途和命運又何至於被如此撥亂?我又怎麼會和我的偶像在一個無人星球共處?

我也一樣。我不想像個傀儡那樣活著。給我穿上漂亮的騎士團禮服,給我那些聽起來冠冕堂皇實際上不過是擺設的外交禮儀任務,給我安排女伴,安排生活,安排一切,即使一生平安,又如何呢?就像一頭出生在保護動物研究所的獵豹,從一出生就有許多人在照料它,為它建造豪華的的牧場,給它一些小兔子小雞捕食,讓它不至於失了野性,在它成年後還會研究基因譜系給它找一個伴侶生下後代,就如它的誕生一樣。

它終此一生沒有在真正的曠野中生活過,它的生命有意義麼?它確實給很好地“保護”了。

可並我不是一隻稀有的動物啊。

齊盛說我是為了贏得家人的尊重才這麼做的。說的沒錯。可更重要的,我是為了我自己。

結論:人人都有明知很危險很蠢可是卻不得不做的事。

齊盛沒意識到他自己也陷入這個悖論,也在做同樣的事呢。

不過,他為什麼要偷走我的戰鬥服呢?為了給我一點教訓?讓我受點苦頭?

寫到這裡,他不禁停下輸入,凝神沉思。

以上兩篇問答,全是他用微電腦記錄的日記。

哈,這以後回到帝都,先發在問答知識社群,之後稍微一潤色就能當回憶錄出版,沒準還能當那種的素材。嗯……文名我都想好了,文藝點的叫《二人森林》,言情點的叫《我和男神在荒野共處的那些天》,澀點的嘛……讓我翻翻電腦裡存的那些popo集市和海棠龍馬的澀文都起的什麼名……

胡亂翻了會兒資料夾,他又發起呆。

山林中這個季節不算冷,可是隻穿著背心短褲還是不舒服啊,手臂被樹枝上的長刺劃破,小腿上也全是被草葉劃傷的血痕,還有會叮人的小蟲子。嘖。後背又被咬了!好癢。

他走出庇護所去溪邊取水,天色已經大亮了,他站在溪邊等了一會兒,齊盛今天依舊沒來。而且,他的營地沒有煙了。

他想了一下,朝著齊盛的營地走去。

還沒走到,他就知道,他不在家。

那他能去哪裡呢?

他在齊盛的營地轉了幾圈,先到屋簷下逗了逗幾隻小豚鼠。這些小東西很可愛,毛色各異,小鬍鬚一顫一顫的,蓬鬆的大尾巴從籠子的縫隙中冒出來,懸在半空。

齊盛做了個藤球掛在籠子上方,裡面塞著乾草,小豚鼠們直立起來叼一根草下來,小腮幫子和鬍鬚絨毛不斷顫抖,一會兒草就吃完了。

他撿了幾根落在地上的乾草遞進籠子裡,它們也會跑來吃。

這裡的動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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