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無味的某種毒藥,下在傅某常用的熱水瓶裡,在不知不覺中就可以將傅毒殺。但是藥劑交
給她之後,卻遲遲沒有訊息。當然丁是忠於國家、忠於組織的,事實上,這時候她是人天交
戰,陷入了痛苦之中,下手吧,意良不忍;下不了手吧,任務在身,局本部又催逼得緊。由
於心理矛盾,憂形於色,種種舉措難免失常,這些早都落入了傅勝藍的眼裡,傅是一個老狐
狸,又受過蘇俄「格別烏」的訓練,所以提高了警覺,處處都防備著她。終於有一天在她放
置毒劑之際,被傅當場抓住,隨後就將她勒斃在臥室之中。可憐丁文蕙為國犧牲了生命,卻
又毫無代價,這也說明瞭女性工作同志感情脆弱,意志不堅,不能付以重任的又一例。
有人月旦,幹特工的比較接近罪惡,筆者個人並不反對這種說法,不過,可要分辨清楚;
「接近罪惡」絕不是「代表罪惡」,或者誤以為特工的本身「就是罪惡」。
正因為特務工作的「接近罪惡」,所以很自然受到道德力量的規範;這不是用法令規章
可以完全限制住的,而是得力於中華傳統文化的薰陶。
「軍統局」的作風,大體上是重道德的,怎麼說呢?因為很難為特務工作定下一套「道
德標準」;比如單說「竊取」,誰都知道這是非道德的,假設是「竊取敵方的情報」,可就回
然不同了,所以應該有一個界說,那就是「偷情報的不是賊」,也就是上面所謂的大體。
無論外間有些什麼傳說,在筆者所接觸到的工作領域中,從來就不幹那種傷天害理、違
背道德的事。筆者幹了一輩子特務工作,最引以為「安」的,也就是這一點。
所謂的「不擇手段」,以共產國家用得最多、最普遍、也最殘酷,如果輪到他們的特務,
那就更無所不用其極了。至於西方民主國家,以及抗戰期間的日本,雖不能相提並論,也只
是五十步與百步而已。紀錄上最為人所不齒的,那就是二次大戰時的德國納粹了。他們罔顧
道德,泯滅人性,卽使能佔到一點小便宜,那也是不足為法的。要多殺幾個發動侵略戰爭的
日本人
有一件事應該先要交代明白,可不是有意的替誰作辯護,完全是就事論事,說公道話以
求存眞;自筆者到職「上海區」後,迄已三個月,就從未接獲一件情報說是王天木對我工作
有任何不利的意圖和舉動。據瞭解──我們從情報中獲悉,王的表面行動,已經離開特工活
動很遠,而且正朝著如何能接近汪精衛的那個方向謀求發展中。他雖家住上海,但也不時去
南京走走,有一說,他已被汪某圈定為由汪自導自演的「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監察
委員。查考汪偽政權印行的年鑑,在「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監委員會」的「監察委員」
名單中,也的確列有王天木的姓名。
另一名背離「上海區」的陳第容(明楚)可就不同了,他此刻已經掛上偽「特工總部」
(七十六號)第一處處長的頭銜,成天到晚的想要打擊他的「老朋友」,雖不致構成嚴重威
脅,可是擺在那裡總是一塊病。
二十八年十月至十一月間,戴先生以特定任務派遺吳xx 兄來滬,交由「上海區」負貴
聯絡,並妥予協助。
吳xx 兄在第一部「北國鋤奸」中曾多次出現,他當時的職務是天津直屬行動組組長,
對策反偽「冀東自治政府」保安總隊二張(張慶餘、張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