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至今流離南北,知保護國之順民,較亡國奴還難做!是則汪氏夫婦,欲勸香港工商各界,
以及青年學生諸同胞投降,我相信我們香港同胞寧在香港賣火柴,決不願跟了汪氏去南京做
順民。因為他只要一遇到東三省及淪陷區域逃出的同胞,略講『鞠躬』『耳光』之小小風味,
即不能不盼望乘敵人罷疲,打到最後,來求死裡之逃生了。三、汪氏『一例』中有三問。其
前兩問,用以上的解說作答,也已經夠了。其第三問是這樣問的:『當德大使奔走調停時,
國防最高會議諸人,無論在南京或武漢,主張均已相同。何以常近衛宣告時,又會主張不同?』
不料汪氏這種絕等聰明之人,會發此種痴愚的疑問。我未正答你之先,先來問你:何以一樣
的吳稚暉,始終想尊敬你重視你的;當十六年四月初一二三,與李石曾先生等日夜懇求你慎
重,你四號忽與當時共黨領袖陳獨秀先生共發宣言,我就不客氣的狂罵你。後來你畢竟又自
免錯誤,至今你且以為大誤。大誤不大誤,或者還是妳的神經過敏。至於當時的錯誤,你的
自覺,實是不錯的,所以我又敬你如初。到那年十二月,你又忽發奇想,我又與李石曾十張
溥泉諸先生勸你慎重。張先生且向你跪求。你又不聽。等到十二日廣州燒殺,我就不得不又
罵你,你是聲淚俱下的出國去了。後來你又覺得:『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然又以
黨國為東歸來了。我就敬你,以至於今。不料你真是共產黨所批評的『妓女政客』和『搖動
份子』,又來個艷電。自然我們那裡能夠贊同你這乞降的主張呢?張先生甚至追悔,不應在
南京中央黨部前冒險抱住刺客,救一無聊之人。把以上的歷史答覆你,從前人家與你相同,
及現在人家又不與你相同,都是自然的。你若真去做了傀儡,恐怕你的有出息的兒女,也要
不認得你這老漢奸作父母了罷!所以你的機要秘書,最相信的心腹同志,因為他的良心主張,
竟要把你的秘密洩漏了。我們真為曾仲鳴同志可惜,因為我們缺少了一個真正的為公而不為
私的忠實同志了。我再來正答你,你用無賴口吻,催眠法術,誣人說過:『既已主戰,則不
應再又主和。』誰說主戰不應主和?誰說和戰非國家大計?但是汪精衛要知道,你之所謂和
者,是你承認近衛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建立東亞新秩序』的條件之下來求和的。你豈不知
道『東亞新秩序』,就是『日『滿』支協同體』嗎?豈不就是『日本併吞中國』的新名詞嗎?
這個條件,還不是『亡國條件』嗎?你這樣主和,豈不是投降嗎?還能說得上是議和嗎?這
樣的投降,還能說得上是國家大計嗎?這樣的講和,豈不是賣國嗎?你這樣投降,這樣賣國
的主張,還能怪人家與你主張不同嗎?這種是非利害,和戰存亡的道理,就是小學生,亦能
明辨。你這樣聰明的人,雞道真不知道?還在那裡辨別和不和,曉曉說痴人之夢,不是另有
作用而何?說到正文,你要懂得:你若是善意謀國,用正當手續,如國防最高會議之類,秘
密貢獻和戰問題;人家自然陪看你討論。發覺不當,亦可否決。如南京議和之不再提及是也。
倘使你的艷電,你親在黨部交各人討論,各人亦至多勸你勿作痴夢,否決而罷。你卻公然出
行,公然公佈,為惡意的宣傳。你已經犯了死刑。且希圖進入漢奸。人家清白人,忠愛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