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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自視為戰勝國,並先作宣傳,以為中國已承認各項條件,則不能再談判下去」。在歸途中,

陶大使表示,為以此次之談話,有希望。返京時,陶大使並對蔣委員長說:「此項條件,並

非哀的美敦書」。陶大使在船中,即去電東京及柏林,但至今尚未有回覆。此後發展如何,

尚不可知。

此外還有證據沒有呢?何止千百!但其性質尚未過去,為國家利害計,有嚴守秘密之必

要。而德大使調停之事,則已成過去,故不妨舉出來作一個例。於此,便會發生以下三個疑

問:第一、德大使當時所說,與近衛內閣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宣告相比較,德大使所說可以

為和平談判之基礎,何以近衛宣告不可以為談判之基礎?

第二、當德大使奔走調停時,南京尚未陷落,已經認為和平談判可以進行。何以當近衛

宣告時,南京、濟南、徐州、開封、安慶、九江、廣州、武漢,均已相繼陷落,長沙則尚未

陷落,而自己先已燒個精光,和平談判,反不可以進行?

第三、當德大使奔走調停時,國防最高會議諸人,無論在南京或在武漢、主張均已相同。

何以當近衛宣告時,又會主張不同?甚至必將主張不同的人,加以誣衊,誣幭不足,還要奪

其生命,使之不能為國家效力。

對於以上三個疑問,我不欲答覆。但對於和戰大計,卻不能不再為國民一言。

有人說道:「既已主戰;則不應又主和」。此話不通!國家之目的,在於生存獨立,和戰

不過是達此目的之手段。到不得不戰時則戰,到可以和時,則對和之可不可視其條件而定。

條件而妨國家之生存獨立,則不可和;條件而不妨及國家之生存獨立,則可以和。「卻此尚

不算亡國條件」,言猶在耳,試問主和有何不可?有人說道:「中國因抗戰而得到統一,如果

主和,則統一之局,又歸於分裂」,這話我絕對反對。從古到今,對國家負責任的人,只應

該為攘外而安內;絕不應該為安內而攘外。對外戰爭是何等事,如以之為對內統一之手段口

中國是求國家生存獨立,而抗戰不是求對內統一而抗戰。以抗戰為對內統一之手段,我絕對

反對!何況今日之事,主和不妨害統一,而不主和也不會不分裂。

有人說:「如果主和,共產黨立刻搗亂」。我以為共產黨是以搗亂為天性的,主戰也搗亂;

主和也搗亂。共產黨的搗亂,如果於主和時表面化,比現時操縱把持,挑撥離間的局面,只

有較好,沒有較壞。

有人說道:「國際並不盼望我們和」。我以為和與戰是國家民族生存所繫,應該由我們自

己決定,立於主動的地位,運用外交以求國際形勢有利於我,決不應該俯仰隨人。何況現時

除第三國際外,並沒有其它國家反對我們和。

如上所述,已經明瞭。還有鄭重宣告的,甲午戰敗之後,有屈辱的講和,庚子戰敗之後,

有屈辱的講和,這是說起來就難過的,我不願這一次的講和是如此。普法戰爭之後,法國有

屈辱的講和,直到大戰,然後吐氣。大戰之後,德國有屈辱的講和,直至今日而後吐氣,這

是說起來就得意的,我也不願意這一次的講和是如此。因為這樣的迴圈報復,無有已時,決

非長治久安之道。我所誠心誠意以求的,是東亞百年大計。我看透了,並且斷定了中日兩國

明明白白戰爭則兩傷;和平則共存。兩國於和平,只要相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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