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上班的時候,老闆讓他去喝酒他也不能拒絕。
同事們要聚餐他也不能拒絕。
一年那麼多天,可他根本沒有哪一天真的屬於自己。
來到這裡後就不一樣了,休息日他想怎麼安排都可以,誰都不會來管他,明謙更不會拉著他去喝酒,更不會要求必須喝醉才行,給的工資還高,足夠他自己活得很滋潤,並且再打一些錢給家裡人了。
家裡人都覺得這個工作非常好,竹自己幹得開心不說,還能掙到不低於以前的工資。
而且老闆還是幽君的伴侶,等於竹其實是在給幽君打工,只要他幹得好,能被幽君看到眼裡,將來前途一片光明。
說不定還能一人得道雞犬昇天。
竹要是能褪去妖骨,族裡也會得到機會。
竹還是很有使命感的,他也覺得自己需要努力。
所以他更不理解為什麼明信對這個工作會這麼牴觸。
難道只是因為沒有在寫字樓裡,看起來不夠體面嗎?
竹這麼想,也這麼問了。
明信連忙搖頭反駁,他下意識的覺得自己不能說自己就是這麼想的,要是說出來了,就好像是在鄙視所有在底層勞作的勞動人民,他說:「你不覺得在這裡上班沒有上升渠道嗎?你現在幹得好,又不能升職。」
「那你到了中年怎麼辦?要是被辭退了,或者店倒閉了,中年失業,這麼多年唯一的工作經驗就是在火鍋店接待排隊的客人,再想找工作就很難了。」明信越說越覺得自己說的有道理,「我覺得找工作不是工資越高越好,而是越能看清上升途徑的越好。」
竹:「……你說的也有道理。」
明信得意起來:「對吧?所以我這麼久都沒找到合適的工作,但這不能怪我,而是現在的崗位太少,畢業的大學生太多,每個崗位都有至少十幾個人應聘,而且崗位要求還稀奇古怪。」
「我同學去應聘的時候,你知道公司讓她幹嘛嗎?回答腦筋急轉彎。」
「太離譜了。」明信搖搖頭,一副痛心疾首的樣子。
竹認真地說:「可是你現在在火鍋店上班,在哪兒上班就要好好做事幹活,就算你要辭職,也要在正式離職前站好最後一班崗。」
兩人的對話還是無疾而終,誰也說服不了誰。
·
「哇,還真有!」周梅舉著手機對著洗手池拍影片。
她雖然常過來吃飯,但並不是經常直播或者錄影片,前段時間她還跟程青撕了一場。
畢竟是混跡網路平臺的人,她自認不是傻白甜,也不是什麼苦都往自己肚子裡咽的包子,程青佔了她「便宜」,靠她給明謙打電話吸引了一波粉絲,結果沒有給她相同的好處,只是單純的薅她羊毛。
後來他還厚著臉皮艾特她,用委婉的語氣說他之前跟明謙在電話裡約好了,讓她私信自己,把明謙的私人號碼告訴自己。
他就這麼理直氣壯的在微博直接艾特她,所有人都能看到,那條微博底下很多對明謙好奇和明謙的路人粉都在留言,想看他打電話的時候直播,評論都過了萬。
這不就是「綁架」她,讓她必須把明謙的手機號告訴他嗎?
她偏不!
她也是有氣性的人!
她跟明謙的關係好,可是因為她是第一個到店裡錄影片的人,也是最早的一批熟客。
程青算老幾?
於是周梅直播的時候就直接點名道姓,讓程青別抓著自己一個人薅羊毛。
兩邊就直接陰陽怪氣起來,程青比她還會裝可憐,他的粉絲都覺得周梅太把自己當回事了,有明謙的手機號就覺得自己是個什麼大人物了。
周梅現在也是有粉絲的,周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