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李銘提出——
只要趙紅能打掉孩子,他可以出十萬塊作為補償。
林海泉知道,李銘肯定讓他拿這筆錢。
按照林海泉和李銘事先的商議,就是要用錢搞定趙紅。
李銘堅信,對趙紅這樣的風塵女人,肯定能用錢搞定。
林海泉之所以遲遲搞不定趙紅,只能是錢出得不夠多。
然而,自信滿滿的李銘,卻和林海泉一樣。
也在趙紅身上遭遇了挫折。
林海泉清楚記得昨晚的場景——
當李銘提出十萬補償費的時候,趙紅冷著臉,不假思索的斷然拒絕。
李銘把錢漲到二十萬時,依然還是同樣的結果。
三十萬!
四十萬——
直到李銘把錢漲到這樣一個大數目。
趙紅還是斷然拒絕。
面對這樣的狀況——
林海泉很沮喪。
他能感覺到,李銘也有些傻眼。
傻眼的同時,李銘也很憤怒。
四十萬這樣一個數目,已經達到了李銘的心理極限。
確切的說,是林海泉能夠拿出的最大數額。
在見到趙紅之前,林海泉跟李銘交過底——
由於花銷很大,收入卻越來越少。
他可以動用的積蓄,已經縮水到只有二十幾萬。
如果跟人臨時週轉一下,最多可以湊到四十萬。
如果再多,他肯定無能為力。
除非把他家裡的房子賣掉。
但林海泉的老婆孫紅霞,是個蠻不講理的悍婦。
她肯定不會同意。
房子就是她的命根子!
況且,就算孫紅霞同意並配合賣房。
也不是短期內就可以變現的。
正是因為知道林海泉的底線,李銘把補償金提到四十萬之後。
便沒有再增加。
一方面,李銘絕不想動用他自己的錢,來擺平這種爛事。
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李銘的老婆不是善茬,對家裡的錢看得很緊。
李銘很難把錢弄出來。
如果他敢鋌而走險,揹著老婆取出一些錢來。
一旦事發,就會導致一場激烈的家庭戰爭。
李銘倒不是有多在乎他老婆。
結婚數年,他老婆早已對他沒有任何吸引力。
也就是出於義務,很多天才會敷衍性的親熱一次。
可以說,李銘對他老婆,已經完全沒有愛情可言!
最多也就是有那麼一點點親情而已。
李銘在乎的,是家庭矛盾、紛爭,會影響到他對外的形象。
進而影響到他的事業前程。
另一方面,李銘覺得,四十萬已經足夠。
趙紅是什麼人?
說好聽點,是一名技師。
說不好聽的,就是一個妓女而已。
他為了快刀斬亂麻解決問題,肯給她四十萬作為補償。
已經是一種冤大頭的行為。
讓他有一種被訛詐的憤怒。
但不成想,趙紅竟然還不知滿足,簡直是欺人太甚。
所以,李銘當場翻臉。
直接警告趙紅,不要得寸進尺。
否則,他會放棄用溫和的方式解決問題。
李銘在憤怒之下,直接揚言——
只要他肯出五萬塊,就可以隨便找個道上人出手,讓趙紅從這個世界消失。
李銘以為——
他的威脅能夠震懾住趙紅,讓趙紅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