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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裡面沒什麼特別的東西,除了一包長得像蟲子的花籽、一袋他小時候喜歡吃的牛肉乾,就只有兩封信。
李碧菡在成為全職太太之前是語文老師,字娟秀漂亮,讀起來也頗有美感。
她會在每封信的開頭寫“見字如晤”,然後向時濛講述最近的生活瑣事,語氣熟稔得像認識多年的老朋友,卻又保持著合適的距離,不催問時濛什麼時候回楓城,只閒話家常般地告訴他“家中院子裡的菊花開了”,還有“我已提交離婚申請,不日將與你一樣,恢復自由身”。
時濛從信中得知長相奇怪的花籽來年可長出金盞花,他不喜歡浪費,外面的院子裡正好有大片空地,就找來小鏟子,將它們埋進泥土裡。
第三封信來的時候,時濛剛收到江雪傳來的訊息。
“那個叫時什麼卉的,今天開庭審判,少說要判個五年。還有那個楊什麼蘭和孫雁風那個臭東西,一塊兒被抓了,你那便宜爹才知道姓孫的也參與了當年的事,找人把他揍了一頓,他掛著彩進去的,真是大快人心!”
似在聽著別人的故事,時濛嘴上“哦”了一聲,腦袋裡想的卻是旁的事。
這晚他睡得不太安寧,一覺醒來時外面天還黑著。
他下了床,開啟燈,拆開今天收到的信。
鵝黃色的信紙,有種初秋的清爽感。李碧菡和往常一樣,講了些身邊的事,關於離婚只用兩句話匆匆帶過,由於涉及複雜的財產分割,看得出來不太順利。
不過她似乎並不擔心,她在信的最後說:我不相信輪迴宿命,但我信本該屬於我的,總有一天會回到我身邊。
屬於我的……似有感應,時濛在心中默唸。
就在此時,樓下響起敲門聲。
時間剛過十一點,時濛躡手躡腳地下樓,走到門邊時,透過貓眼往外看,太黑了,什麼也看不清。
倒是外面的人,知道他在門口似的,出聲道:“還沒睡嗎?我看見樓上亮燈了。”
時濛被突如其來的聲音嚇得後退,不慎碰到堆在門口的紙箱,發出一陣嘈雜響動。
猜想得到驗證,門外的人笑了,聲音低而沉,是時濛曾經愛極了的頻率。
他沒讓時濛開門,也沒說怎麼找到這裡,而是先道明來意。
“我後來想了想,道歉還是當面比較有誠意。”他說,“而且再過一個小時就是週六,不連夜趕來,又要錯過一個星期。”
第41章
來到潯城之前,傅宣燎去時家走了一趟。
白天時思卉主謀的案子開庭審理,被害人自是沒到現場。幸而檢方負責,被害人家屬也就是李碧菡還請了律師協助,庭審過程很順利,當庭宣判的結果也與預期相符。
時思卉沒再提起上訴,她戴著手銬背對觀眾席,離場的時候也沒有轉頭往這邊看一眼。
傅宣燎知道李碧菡哭了,為了給兒子公道把女兒送進監獄,這種事不是一般的母親能承受的。
散場後,他主動送李碧菡回家,車上同她說起打算去潯城找時濛的事,雖未得到贊同,卻也沒遭到反對。
“濛濛離開楓城,應該是想一個人靜一靜。”既然他已經查到時濛的去向,李碧菡自知阻止不了他,只說,“我這個當母親的太失敗,也不知他現在對你是何種感情。可我終歸是個母親,只希望孩子過得好,拜託你對他若是真心,就依著他點,別再讓他難過,若還有哪怕一絲猶豫,都不要再去擾亂他的心。”
傅宣燎鄭重應下。
到了時家,經得允許,傅宣燎和阿姨上樓去時濛的房間,看看有什麼可以給他帶過去。
剛進屋,就聽到樓下傳來吵嚷聲。
原是時懷亦回來了,近期他被離婚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