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早就又提了起來。小腫君曾經之所以會踹掉黎夜兮,一是黎夜兮不怎麼上進,看起來就撐不起家業,加上又不是黎家親生的,一看就不適合做老婆。
還有個原因呢,就是黎夜兮真的太乖了,都不用馴服就那麼乖,小腫君自然就覺得沒意思了,甚至在答應交往後,都懶得和她牽手,就迫切地投進了小辣椒般的黎小雨懷抱之中。
只是那都是以前了。小腫君發現,現在的黎夜兮,就好像改頭換面成了另一個人,看著就很有意思,立馬就激起了他的興趣。
想到黎夜兮曾經那麼喜歡自己,去哪兒都要粘著,超過十分鐘不會訊息都要擔心自己是不是不愛他了,小腫君就覺得,黎夜兮現在肯定也還沒有放下她。這樣一想,小腫君就又捋了下頭髮,並且擺出了個自以為很帥的pose:&ldo;好久不見。&rdo;
黎夜兮則是在聽完黎小雨說和男朋友逛街後才意識到,這個瞅著有點眼熟的小腫君正是原主的前男友。那個壞比。
黎夜兮看了他一會兒,逐漸感到了迷茫。
她實在是不知道原主到底看上她哪點,也許當年沒有這麼油這麼醜?黎夜兮突然覺得黎小雨是個活菩薩,她都不想多看小腫君一眼,而黎小雨面對著這麼醜的男人竟然還能交往這麼多年。大概這就是,情人眼裡出西施?不,潘安?
黎夜兮毫無波瀾地點了下頭,看向黎小雨,打了個哈欠。
黎小雨被她那哈欠給整懵了。
她完全沒有想到,黎夜兮不僅沒有像曾經那樣露出恨不得讓她去死的表情,反而還一副&ldo;關我屁事&rdo;的淡然模樣。這對黎小雨來說,那種由成功撬走姐姐男朋友所帶來的成就感瞬間就消失了個無影無蹤,臉都黑了一半。
說到這個,小腫君又何嘗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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