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是酒吧營業區,二樓是員工生活區。
二樓有三個房間,紅啵啵、王三水、加菲貓他們三人一人一間,陳知予不住在酒吧,她住在距離酒吧街差不多二十分鐘車程的一片普通住宅小區裡。
在這片小區裡,她有一套小房子。
現在她名下最值錢的東西除了手腕上帶的這塊百達斐麗,就是這套不到九十平方的小房子。
這套房子是爸爸生前給她和哥哥買的,為了以防萬一,以免家中出事之後他們兄妹倆到時候露宿街頭。
當初本以為是多此一舉,最後沒想到還真的用上了。
人生就是這麼的變化無常。
父親去世後,兄妹倆共同背負起了高額巨債,還債的過程異常艱辛,倆人曾多次想過把這套房子賣掉,但房子賣了之後,他們倆真的就要露宿街頭了。
或許是因為自小烙印在骨子裡的那份驕傲讓他們倆不允許自己露宿街頭,為了維持最後的那份體面,他們最終還是留下了房子,咬牙還清了債務。
十八歲之前,陳知予一直住在如城堡般豪華的別墅裡;十八歲之後,她搬到了這套兩室一廳的小房子裡,一住就是十年。
哥哥在世的時候,她和哥哥一起住,哥哥離開後,她自己住。
自己一個人住偶爾會感覺無聊,她曾想過讓紅啵啵搬過來和她一起住,但是紅啵啵不同意。
這個洋娃娃般的蘿莉,只想守著南橋,她說,那裡一直殘留著他的味道。
陳知予知道,紅啵啵口中的「他」是她的哥哥。
對於紅啵啵來說,陳知昂是她的神明,是他將她從泥濘骯髒的人世間救了出來,所以她願意為他奉獻一生,無論神明在不在人世間,她都要誓死守護著他一手打造的廟宇,並且再也不會為了他人心動。
感情這種事,誰也勸不明白,陳知予也只能看在眼裡,疼在心裡。
女孩子不應該太早遇到她的神明,不然極有可能會被影響一生。
「想要從心裡剔除一個在你幼時起就在心尖紮根的人很難,除非這個人在你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絕望無助的時候狠心拋棄了你,並且一去不復返。」這是紅啵啵的原話,「我忘不了你哥哥,因為他從沒拋棄過我,雖然、他從來沒說過他愛我。」
那時,陳知予聞言之後回道:「我哥不會拋棄任何人。」
「我當然知道。」紅啵啵朝她眨了眨眼睛,俏皮地問,「你還記得他麼?」
陳知予一愣:「誰?我哥?我當然記得啊!」
紅啵啵笑了:「你不記得就好。」
這段對話發生在上一次陳知予邀請紅啵啵搬過去和她一起住的時候,結局依舊是無功而返。
紅啵啵只想住在南橋,除了南橋,她哪都不去。
陳知予無奈,只好任由她。
今晚輪到她值班,紅啵啵和王三水安全回來後,她就能放心地走人了,臨走前她去吧檯記了一下帳:一杯檸檬水,六塊。
今晚唯一的一單生意,就是這杯檸檬水。
記帳的時候,她順便問了句:「明天該誰值班了?」
紅啵啵和王三水同時回答:「加菲貓。」
現在唯獨加菲貓不在店裡。
南橋生意不景氣,再牛逼的調酒師也沒有用武之地,然而加菲貓除了調酒牛逼之外也沒有什麼別的生存技能了,於是乎他就去別的酒吧當起了調酒師,賺別家酒吧的錢,貼補自家酒吧。
為了不被這條街上的同行們笑話,陳知予勒令他不許在方圓五公里內的酒吧裡做兼職,不然格殺勿論。
陳知予記完了帳,想了想,道:「快中秋節了,到時候聚一聚,一起吃頓飯。」
南橋四人,每個人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