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步走進黑暗,知道天總會亮。
搞藝術的,所見所聽所聞,都帶了二次創造。
茭白認真地聽完歌,又去聽,一隻耳機掉下來都沒發現。
「白白,這是誰唱的啊,好好聽。」女同桌林希貝捏著那隻耳機,虛虛地貼在耳邊。
茭白說:「一朋友。」
「是歌手嗎?哪個團的小鮮肉,叫什麼名字啊。」 林希貝把耳機還給他,哼唧著說,「我牆塌了,正在找下一個正主投餵,煩的。」
茭白嘴輕抽:「酒吧玩樂隊的。」
「哇,樂隊,好酷!」 林希貝一臉發現寶藏的激動,「嗓子那麼好,要是進歌壇,不說大紅大紫,肯定會有水花。」
她問了個現實的問題:「長得怎麼樣?」
茭白想了想:「又帥又美,還很會。」
林希貝擦擦嘴邊不存在的哈喇子,一嗓子出去:「那還等什麼,讓他參加選秀節目出道啊!!!」
的虧瞭望臺只有她和茭白,沒第三人,否則肯定嚇到。
茭白無語:「你冷靜點,姐姐。」
林希貝哀怨地瞪了他一眼,吐槽上一個正主怎麼怎麼作死。
茭白把耳機線捲了卷,收口袋裡。他不認為姜焉進了娛樂圈,就能平步青雲。
娛樂圈大浪淘沙,多少條件出色的都隱沒了。
再說,姜焉是一個樂隊,不是單人。他在乎他的隊友們,不然哪會養著樂隊不解散。
就算姜焉帶樂隊出道,紅了,那他的黑料也會從天而降,漫天飛舞。他的情人生涯,他的父母,他的弟弟,隨便哪個都能讓他承受網路暴力。
所以茭白覺得,姜焉已經為他自己選擇了一條最好的路。哪怕還很崎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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