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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男性開始主動來勾搭聞景戎,他們私下找不到見面的機會,便想辦法參加聞景戎出席的酒會,製造各種意外加深印象。
聞景戎有時候會配合著搭訕幾句,有時候卻連一個眼神也欠奉。幾次之後,很快有人發現他青睞的男性,基本都是一個型別,身材修長,氣質溫潤。可惜還沒有人成為他的入幕之賓,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找一個怎樣的男伴。
尚可掛在聞景戎的衣袖上,眼睜睜地看著他美男環伺,桃花朵朵,心裡說不出的鬱悶。
“聞總,這份檔案需要您簽字。”秘書將檔案遞到聞景戎面前。
聞景戎習慣性地取下袖釦,轉換筆形後,抬手在檔案上划動,結果發現沒有留下一點墨跡。
聞景戎皺了皺眉頭,拿起手上的魔數筆看了看,似乎沒什麼問題。
魔數筆上有指紋鑑定,外人雖然也能書寫,但只有筆的主人親自使用才具有法律效用,這也是塔姆星人習慣攜帶魔數筆的原因。
聞景戎又試了幾下,依然沒能寫出字跡,只好取出備用魔數筆,在檔案上籤下自己的名字。
簽完後,聞景戎將備用魔數筆也扣在袖子上,與尚可搭了個伴。
尚可望著身邊這個新來的小夥伴,招呼道:“好巧,我們都是袖釦形魔數筆。”
新來的小夥伴高冷地沉默著。
尚可心情不爽,決定短時間內都不讓聞景戎使用自己的身體。
還沒下班,聞景戎便離開了公司,開車去了一傢俬人修理店。
“文胸,好久不見。”店主是一個四十幾歲的帥大叔,見到聞景戎走進來,熱情地打著招呼。
“不要叫我‘文胸’!”聞景戎瞪了他一眼,然後將尚可取下來,遞到他面前,“幫我看看,是不是出了故障?”
帥大叔接過魔數筆,讚道:“看這個造型,是幾十年前的風格,保養得真不錯,功能也很齊全,以前是不是改造過?”
“大概吧。”聞景戎五年前才從父親手上繼承這支筆,不知道父親有沒有改造過,功能與現代產品倒沒什麼差別。
帥大叔將他轉化成筆形,在紙上寫了幾下,字跡清晰,顏色均勻,並沒有什麼問題。
“這不是很正常嗎?”帥大叔納悶地看向聞景戎。
聞景戎將筆拿回來,也在紙上寫了幾下,結果依然是一片空白。
帥大叔又拿去試,很順利地將字寫了出來。但只要換到聞景戎手上,立刻就不行了。
“哈哈哈。”帥大叔忍不住大笑道,“文胸,看來這支筆很不待見你啊!你到底怎麼虐待它了?”
聞景戎盯著手上的筆,一臉陰鬱,身上隨之冒出一絲煞氣。
尚可的靈體迅猛朝那絲煞氣飛過去,動作不可謂不快,反應不可謂不敏捷,可惜最終還是沒能敵過福光的淨化。美味的煞氣就在他眼前煙消雲散。
尚可如一團棉花般,軟塌塌地落在地上。
想吃點煞氣怎麼就那麼難呢!
“你的魔數筆沒問題。”帥大叔仔細檢查後,做出專業的判斷,“我覺得有問題的是你的人品。”
聞景戎將魔數筆收好,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這家修理店。
晚上,聞景戎梳洗完畢,先躺在床上看了會電視,然後拿起魔數筆開始研究。
這支筆跟了他好幾年,從來沒出過什麼故障,怎麼突然就不能用了?而且只有他本人不能用。聞景戎莫名覺得不快,有一種被自己的東西叛變的感覺。想了半天也沒想出什麼頭緒,聞景戎只好先把筆放到一邊,熄燈睡覺。
尚可輕飄飄地坐在聞景戎的身上,不斷做鬼臉嚇他,儘管他什麼也看不到。
“你等著,我馬上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