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破產,這筆債也還不上。
她當即就給張世達打電話,破口大罵,完全不顧形象了的那種。
張世達先是裝瘋賣傻,說賬上本來就沒錢,自己沒動過賬上的錢。
後來又轉了話頭:“這是你自己要的股份,我不想坑我閨女,坑她的人是你這個親媽!”
“不過,你們家不是有錢嗎?鬱家的公司,有你姐姐的一份,也有你的一份,你去管你爸要,都是一樣的女兒,憑什麼一個就是寶貝,一個就跟撿的似的?”
說完,那邊也不管鬱婉瑩想什麼,反正是直接掛了電話,把鬱婉瑩氣得夠嗆。
但心思,卻不免活絡了起來。
是啊,同樣是女兒,自己差在哪裡了?
憑什麼一個就寶貝得不得了,但另一個卻跟撿來的似的?
她收拾東西,準備回一趟鬱家。
但與此同時,還是不準備就這麼放過張世達。
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她原本沒想和他撕得這麼難看,可張世達做的事兒也太不是東西了。
轉移公司財產,自己這邊要是掌握了證據,就可以直接把張世達告上法庭。
她就這麼諮詢律師,律師也點頭。
“確實可以告,他這種私下裡轉移公司財產,是屬於犯罪。”
公司不是他一個人的公司,把財產轉移之後再把股份轉移給女兒,這就有點像是讓女兒頂包了。
這性質,其實很惡劣。
“能找到完整的證據鏈嗎?”
鬱婉瑩也不是啥都不懂。
“只要能查清楚他把錢轉入了哪個賬戶。”
律師就點頭。
“那,錢還能追回來嗎?”她女兒的東西,她絕對不會便宜了那對私生子女!
現在鬱婉瑩是恨毒了張世達,自己之前顧忌著他,他卻一點也不顧及自己,甚至連親生女兒都害。
她一想到佳佳如果償還不了這筆債務,就得坐牢,她真的恨不能當面撕了張世達。
如果不是林馳讓人來公司注資,是不是她還要被矇在鼓裡?
到時候人家稀裡糊塗地就把鍋扣到她寶貝女兒頭上了,她才要抓瞎!
她也瞭解林家,他們的幫忙都是有底線的,如果自家真的觸犯了法律,那邊給的幫助,有限得很。
說不定,壓根兒就不會出手。
那林家的老爺子,冷血著呢。
“一般來說,是可以的。”
“好,那你就去找,我現在就去警察局備案,我就當不知道是他乾的!”
這也是一狠人,要手撕了前夫,還不想帶累自己的名聲。
否則,直接把前夫送上法庭,可是會遭受非議的。
可她呢?
她現在發現了,卻以受害者的名義報警。
經偵科的警察同志馬上就會來這邊調查。
律師拿著檔案,走出公司,立馬就給林馳打了電話。